河北省质监部门打造“标准”油条
    2008-03-17    记者:朱峰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石家庄电 油条是百姓早餐桌上的“常客”,然而,什么样的油条才能吃的放心?近日,在河北省质监部门制定的《油炸面制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地方性标准中,对油炸面制食品及其煎炸用油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包装容器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定。
  标准中明确,凡以面粉为主要原料、添加各种辅料、经成型或包馅成型油炸而制成的食品都属于油炸面制食品,油条、麻花、油炸糕等都包括在内。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主要侧重于安全指标,因此产品煎炸用油、感官要求、铝等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条款均属强制性标准。
  结合实际情况,河北省的这一标准对煎炸用油的11项技术指标进行了限定,要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不得检出。此外,由于市场上煎炸所用油多为菜子油、棉籽油,这种油使用后会产生溶剂残留,残留越多对人体危害越大,标准对此也做出了限定。
  就目前情况来看,许多油条摊点设在十字路口或马路边上,车来人往,尘土飞扬,极易导致油炸食品的微生物超标。针对这种情况,河北省的标准首次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列入规定,要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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