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证食用菌产品质量,国家质检总局日前抽查了辽宁、黑龙江、吉林、福建、湖北、江苏等六个省30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0.7%。 此次抽查对食用菌产品的感官要求、水分、总砷、铅、总汞、六六六、滴滴涕、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苯甲酸、干湿比、粗蛋白质(蛋白质)、总糖(糖分)、粗纤维、灰分、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致病菌)以及食品标签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涉及人身健康的主要安全项目大肠菌群、致病菌、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规定,食用菌产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05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水分超标。干食用菌的水分含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保质期,水分过高的食用菌容易生霉变质。强制性国家标准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规定,干食用菌产品的水分应≤12g/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水分超出标准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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