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为不可抗力消费者维权要理性
    2008-02-13    记者:刘羊旸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提示消费者,恶劣天气为不可抗力,消费者维权要理性合法。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持续多日的雨雪等恶劣天气,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很多消费者原定的旅游、购物等计划被打乱,有的已订的货物也不能及时送到。合同不能履行,客观上消费者权益受到了损害,但由于起因是恶劣天气,所以消费者在主张权利时更要理性合法。
  中消协称,不可抗力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恶劣天气达到一定程度后,作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已经属于不可抗力。
  中消协提示,消费者要理性对待自己的权益,及时通知合同当事方,主张权利要适度。由于恶劣天气,包括旅游、食宿等合同的履行都受到了影响,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合同的当事人,都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与合同有关的变化,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已经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尤其是被困在返乡途中的消费者,要配合政府、民航铁路等方面的安排调度,共同努力克服当前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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