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要谨记“三小心、三关注”
    2008-01-23    记者:叶健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太原电 春节是消费的高峰期,同时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此,太原市工商局日前发出消费维权提示,消费者春节消费要保持理性的消费心态,谨记“三小心、三关注”。
  一、 小心打折陷阱,关注商品质量。太原市工商局指出,在节日期间,一些商场、超市频频打出“清仓”“返券”“赠礼”的招牌,但销售的商品不少是即将过保质期或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以及有瑕疵的家具、家电等。
  太原市工商局提示,面对打折、降价热潮时,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关注质量,对食品、化妆品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商品,要特别留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要素。
  二、 小心虚假宣传、关注服务商资质。春节期间,餐饮等诸多服务行业打出的“就餐免服务费”“春节大酬宾”等广告,吸引了很多的消费者交纳订金,接受服务,但在消费中却发生了诸如饭店“人间蒸发”、承诺优惠不兑现等问题。
  太原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要小心虚假宣传,关注服务商的资质,详细签服务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三、 小心安全隐患,关注自我防范。太原市工商局指出,财物被盗、滑倒摔伤等问题在节日消费期间屡屡发生,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做到自我防范,尽量不去狭窄或拥挤的场所,同时小心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太原市工商局还提醒,节日期间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同经营者协商或向工商部门举报申诉,同时也可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或向当地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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