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上购物时最好选择货到付款
    2008-01-02    记者:黄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成都电 目前许多人热衷于网上购物,却不时被骗。四川省富顺县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五花八门的购物网站,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可轻信只留电话的网站;网上购物时,最好选择货到付款,以免上当受骗。
  近日,富顺县一消费者张某向该县消委会投诉:他在某网站的一“数码商城”里看到一款手机,于是通过网上留下的电话与对方联系后通过银行向对方的账号汇去现金2405.5元。事隔几日,对方又打电话催促张某再往账号里汇一千多元,张某发觉事态不对,马上向该县消委会投诉。接到投诉后,富顺县消委会立即拨打消费者提供的网上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消费者张某再也没有联系上该商城,更没有收到任何手机。
  富顺县消委会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五花八门的网站,消费者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首先,上网购物时,要选择信誉度、知名度高,实力强的商家,对于只留联系电话的网站不可轻信。
  其次,不能因商品便宜而买,对于比市场价格异常偏低的商品,一定要谨慎,购买时要比较多个购物网站上同类商品的价格。购买时,还要详细了解该商品的情况和付款方式,最好选择货到付款,并注意保存对话记录。
  第三,在网上购物时,消费者看不到商品的实物,实物和样品之间会有差距,因此网上购物也须索要“电子交易单据”和发票,这是发生争议后的凭证,也是售后服务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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