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对磷肥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甘肃、福建、陕西、广西、江苏、湖北、四川、贵州、云南、山东、河南、安徽、江西、湖南等15个省、自治区143家企业生产的14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7.5%。 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是我国主要的低浓度磷肥品种,可作为基肥、种肥和追肥使用。此次抽查的128种过磷酸钙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6.7%;抽查了16种钙镁磷肥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8%。 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首先,个别产品游离酸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过磷酸钙的游离酸含量为小于等于5.5%。抽查中有个别过磷酸钙产品游离酸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中硫酸的添加量控制不严或产品未经完全熟化导致。游离酸超标的产品可以伤害植物种子和幼苗。 第二,少数产品水分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粉状过磷酸钙合格产品的水分含量为小于等于15.0%。抽查中有一种产品水分含量为23.1%。水分超标的产品易结块,施肥时不容易被作物吸收。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磷肥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磷肥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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