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电
眼下正是北方腌制咸菜的时节,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秋季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提醒广大市民警惕食用腌渍食物时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每到秋末冬初,我国北方大到单位食堂、小到个人家庭都有采取腌渍方法储备冬菜的习惯。近年来,由亚硝酸盐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对此必须高度警惕。 亚硝酸盐与食盐同样是白色透明的晶体,带有咸味,易溶于水。亚硝酸盐的主要成分是亚硝酸钠,是一种允许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肉制品加工中作为发色剂使用,同时可增强肉类的鲜美感,还具有一定的抑菌效果。当人摄入量超过0.2克时,就会发生中毒症状,超过3克会导致死亡。 据介绍,蔬菜在土壤中吸收了氮肥或氮素,积累了无毒的硝酸盐,但在腌渍过程中,菜里的硝酸盐在细菌的作用下会转化为亚硝酸盐,食用不当可引发中毒。盐渍的酱菜一般在腌制4小时后亚硝酸盐开始增加,14至20天达到高峰,此后又逐渐下降,直至最后基本消失。温度高而盐浓度低时,亚硝酸盐的高峰出现的就早,反之温度低、盐量大时,出现的就晚。另外,放置过久的剩菜也含有亚硝酸盐。 专家认为,腌制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咸菜和酸菜,总体上是安全的。传统酱菜的酱制时间甚至长达几个月,所以不必担心亚硝酸盐中毒的问题。真正危险的是只腌两三天到十几天的酱菜,有些家庭喜欢自己做短期腌菜,还有的喜欢把凉拌菜放两天入味再食用等做法都是不安全的。 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腌菜时应适当多放些盐,保证充足的腌渍时间,至少腌制20天以上再食用;现腌制的菜要选用新鲜菜,最好现腌现吃;不食用在高温下存放过久的剩菜;如果食用腌渍食物后发生胸闷、憋气等现象,应马上到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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