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黄金周虚假广告有“四大陷阱”
    2007-10-10    记者:孟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诉服务中心了解到,十一黄金周期间虚假广告陷阱多,消费者投诉商家以虚假广告宣传进行促销活动的占40%以上。
  今年国庆黄金周天津工商局12315投诉服务中心接受咨询和投诉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一是商家明知自己货源短缺而骗收预付货款。因收款后长时间不给送货,事后又让消费者再选择其他商品或不能及时退款。
  二是用特价商品搭售其他商品。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某通讯卖场节前在报上刊登:十一期间销售特价手机,某款手机原价1899元,现价只售1499元。商品虽在广告上打出了近400元的差价优惠,但消费者到门店才知,若要购买广告上宣传的特价手机还要再加付100元至160元购买一块杂牌手机电池方可,否则得不到优惠。
  三是以虚假宣传吸引客流。如某电器企业在报纸广告中宣称,某型号微波炉原价900元,现价只售199元,十一期间先到先得。广告刊登的次日早晨5点,约有数百名市民前去排队,他们都希望能够“顶门”买到便宜商品,但苦苦排队4个小时后,等来的结果却是“商品已经卖完”。
  四是返券促销陷阱多。十一期间,有的商场宣称“买200元商品赠200元礼券”。当有的消费者获得返券再购买其他商品时,才知这种返券犹如废纸,商场内的绝大多数商品都属于“特例商品”,不能用返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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