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
只要您打开电视,无论清晨或者深夜,各种电视购物广告让人目不暇接,记者从浙江省消保委了解到,近日一项有关电视购物公信度的调查报告显示:电视购物消费者信任度不足两成。 近年来,电视购物为电视媒体和各类商家所大力推崇,大到家电器材,小到食品、日用品,但由于这种“无商铺”型的经营模式发展尚不成熟,行业存在诚信风险。记者从浙江省消保委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电视购物的兴起,相关的消费纠纷数量也逐步增多。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杭州市消协发布了一项有关电视购物公信度的调查报告,调查显示:有40%的被调查者认为电视购物不可信,认为可信的占18%。另有42%的被调查者认为说不清。 另外调查还显示有40%的被调查者认为通过电视购物购买的产品质量不好,有46%的认为质量一般,说明电视购物的产品质量还有待于提高。认为电视购物广告存在虚假成分或夸大效果的占62%,认为一般的占28%,认为没有的占10%。有62%的被调查者认为电视购物遇到商品质量纠纷时不能得到妥善解决,而认为能解决的占38%。 浙江省消保委提醒,应理性看待电视购物。由于电视购物涉及生产商、经销商、送货单位、消费者等多个环节,发生纠纷后,投诉周期长,成本高,解决问题程序也相对繁琐。因此,若消费者选择此类购物方式时,一定要事先掌握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同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购物后保存好购物凭证,如发生纠纷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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