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打折销售交强险引发的思考
    2007-07-18    本报记者:曹霁阳 孙英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近几天,一提起交强险的事,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出租车司机孙师傅就郁闷:“1800元的保费给我打了七折,当时我还挺感谢。谁知第二天有人只花900多元就买到了。”
  今年6月,本应按全国统一费率销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却出现了打折销售的情况。按照一家当事保险公司的说法,这“属于个别支公司的个人行为”。但记者赴当地调查发现,交强险打折并非个例。专家认为,交强险打折,没有“赢家”。

车主:得到“优惠”也后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
  2006年9月,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和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通告》也明确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条款和费率标准,严禁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任何折扣。
  但在交强险施行近一年、部分车主集中续保的6月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却有一些车主买到了打折的交强险。
  在佳木斯火车站等客的出租车司机孙师傅告诉记者:“我这辆车的交强险6月28日到期。那段时间听朋友说办交强险可以便宜不少,我22日就去办了,1800元的保费给我打了七折,花了1260元。当时保险公司的人说赶快办吧,过了这个月就要涨价了,我一听还挺感谢。谁知第二天就听说有的车主只花900多元就买到了。我这个后悔,只差一天就差好几百元啊。”旁边正在等客的其他三位出租车司机说,他们所开车辆的车主也买到了打折的交强险。
  因为交强险买得早了些,同样在佳木斯市开出租车的阿来师傅就没得到“实惠”。他说,自己是1800元一分没少交,而人家六折、七折就买到了,“现在只能认了,保险公司不可能给咱退钱了。”
  谈起交强险,一位正在路边修车的私家车车主说出了一些车主的心态:“别人买交强险可以打折,等到我买的时候如果没有折扣,我就不买,因为心理不平衡。然后再想别的办法应付年检和路检。”

保险公司:打折属个人行为

  中国人保财险佳木斯市分公司高管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公司出现过打折销售一事,但属个人行为。公司副总经理孙成说,6月份,下属营销机构聘用的一位营销人员,为了完成业绩并转为公司正式职工,未经领导和公司同意,私自办理了两笔有折扣的交强险,分别打了四折和五折,中间的差价是她自己掏钱补足的。
  7月6日,中国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证实了此事,并表示今后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但据记者调查,交强险打折销售在佳木斯市并非个例。7月2日,记者在佳木斯市长安路上中国人保财险的一家营业厅内,询问交强险是否可以打折。一位窗口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上个月还打折呢,现在没有了。”
  记者以车主身份向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设在佳木斯的分支机构询问交强险是否可以打折,工作人员回答说:“我们小公司如果打折就合不上成本,所以只能原价销售,只有大公司才有实力这么干。他们把市场都搅乱了,我们也很无奈。”
  在位于佳木斯市长安路上的黑龙江万兴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险部经理李亚军说,6月份时,有的保险公司为了完成交强险销售任务,违反国家规定把价格降低了,搞得交强险市场比较乱。因为保险公司只给代理公司保费4%的代理费,而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给车主的优惠比这大得多,所以公司没做几笔交强险业务。

保险业界:反应不一

  中国人保财险佳木斯市分公司下属营业机构打折销售交强险一事,引起了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关注和调查。一时间,交强险打折成了佳木斯市保险业界的“敏感”话题。
  记者就此事来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采访,自称是办公室主任的郭建涛先是说公司几位领导都不在,后又说支公司接受采访必须经过总公司批准,拒绝了采访。
  与这家保险公司“讳莫如深”的态度相比,一些新兴保险公司倒开放得多。一家新兴保险公司的业务部经理告诉记者,交强险打折对新兴保险公司产生了较大冲击。今年到他们公司续保交强险的客户流失了1/3,针对这部分客户的前期营销投入就算打水漂了,市场开拓难度也随之加大。与此同时,这位经理说:“虽然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但我们会以服务赢得客户,打品牌战略,稳步经营。”
  目前,在佳木斯市已经很难买到公开打折的交强险,但相关行业的人士称,交强险还有小额度的“优惠”。记者在这个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询问购车附带保险所需费用的情况,销售经理联系了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后告诉记者,现在交强险最低折扣是九折,商业车险则为八折。记者了解到,一些保险代理公司、汽车经销商及部分车主都对交强险继续打折销售充满期待。

学者:避免行业内恶性竞争

  长期从事保险研究的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刘降斌认为,保监会是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的,实行统一的基础保费,既有利于风险的分摊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维护,也有利于交强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交强险打折,从表面上看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让利”,可能暂时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收入,但实质上在被保险人之间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保险公司如果长期实行交强险打折政策,极有可能在这一项目上入不敷出,对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间接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张启文说,在眼下的保险市场上,打折现象非常普遍,它已成为保险公司营销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如果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占有市场等方面考虑,以打折手段恶意竞争,必将损害保险公司的整体利益。
  刘降斌说,交强险施行第一年的盈亏统计数据还没有出来,无论盈亏与否,第一年的数据都不能清晰准确地说明问题。从国际经验看,至少需要三年时间观察分析。若连续盈利就会相应地提高保险额、降低费率,若连续亏损则要提高费率。但可以肯定的是,保额越来越高、费率越来越低是大的趋势。
  专家认为,交强险打折现象一方面反映出当前一些保险公司重发展轻风险、重短期轻长远等深层次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保险市场存在监管不到位情况。今后应进一步规范管理交强险市场,经过实践,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限额。同时,加强对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并加强对各保险公司交强险账目的审查和对浮动费率的监督检查力度,避免行业内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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