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对以下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告。 甘肃卫视: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舒眠片药品广告、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糖灵胶囊广告。 内蒙古卫视:兰若雅牌舒丽美片保健食品广告、长春英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渴降糖片药品广告。 陕西卫视:参鹿益肾胶囊的保健食品广告、吉林吉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凉血祛风糖浆药品广告。 宁夏卫视:可丽尔祛斑霜化妆品广告、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通淋胶囊药品广告。 山西卫视: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解郁安神颗粒药品广告、标示为必绿素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黑龙江卫视: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消渴胶囊药品广告、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咳息胶囊药品广告。 天津卫视:丽斑婷祛斑霜化妆品广告、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茵黄肝复颗粒药品广告。 河北卫视: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饥消渴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益肾健胰宝)药品广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药品广告。 据悉,这些在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发布的广告违法现象较为严重,主要是药品广告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夸大药品的功能主治,宣传有效率,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功能超出国家批准范围,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夸大产品功效;化妆品广告含有绝对化用语,对产品效用做夸大表示,使用他人名义尤其是让社会公众人物保证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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