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电
针对近期互联网上出现出售所谓治疗肺癌的“印度易瑞沙”等药品信息,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警示称,此类未经注册的药品属假药,消费者须谨防上当受骗。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一些经营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宣称可以提供“用于治疗癌症的药品”,也就是所谓的“印度易瑞沙”,以及其他一些药品信息。
经调查,目前,我国境内获得合法注册的药品“易瑞沙”是在英国生产的,注册文号为H20040767。印度或其他国家生产的“易瑞沙”,尚未取得我国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应当按照假药论处。
此外,这些在互联网上擅自发布的药品信息,并没有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违反了我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为了保证用药安全,应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获取信息,并且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网站购买药品。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必须认准“国药准字”注册文号,以免受骗上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