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现场]今天你要发票了吗?
    2007-03-16    李雨嘉 牛一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日常生活中,索要发票是每一个消费者随手就能做到的,但很多消费者却忽视了这一重要的维权方式。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记者在北京街头随机采访发现,即使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多数消费者仍然没有索要发票的意识。

  时   间:3月15日12时至13时。
  地   点:建国门附近的川菜馆“川百味”。
  记者调查:近一个小时有九桌的消费者结账,只有两桌消费者要了发票。一桌客人要发票是为了回单位报销,另一桌客人觉得发票可以刮奖,不妨“碰碰运气”。一些消费者接受记者调查时表示,如果就餐费用不能报销,要发票“没什么大意思。”在建国门附近一家出版公司工作的刘思林说:“我们中午吃饭大家都是AA制,也不好意思自己把发票拿了。”他的同事韩平表示:“中午吃饭大家时间都很紧张。如果商家不提发票的事情,我们也想不起来。”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结账时如果提出要“打折”,商家就不会开发票。反之,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商家就会主动提出打九折,避免开发票。

  时   间:3月15日11时至11时30分。
  地   点:王府井东方广场的“美食新天地”。
  记者调查:来这里就餐的顾客首先去服务台买充值卡,然后去各个摊点刷卡点餐。收银台会给每位顾客小票,上面印有“如需发票请持小票消费一个月内办理”的字样。但是记者发现,几乎没有消费者来办理发票。多数消费者甚至用餐后将小票随手丢弃。

  时   间:3月15日12时40分至13时。
  地   点:北京图书大厦一层收银台。
  记者调查:西单图书大厦一层收银台在墙上醒目位置标注“开发票请到地下一层”。排队结账的顾客有33人,只有一位买了酒店管理类书籍的顾客询问开票的事宜,其他顾客结账后提着装书的塑料袋径直出门而去,有的顾客还把购书小票随手扔进门口的垃圾箱。 

  时   间:3月15日10时25分至11时25分。
  地   点:北京庄胜崇光百货商场西门。
  记者调查:一个小时之内有明显购物迹象,如携带购物袋、购物小票出商场的顾客共有112位,其中索要发票的顾客只有25人,仅占购物总人数的两成多。“没想到啊!”对于为什么不开发票,大多数顾客作了这样的回答。还有部分人认为消费金额较小,没有必要开发票。

  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说:“发票是买卖双方消费关系的一种凭证,记录了买卖中的具体事项,如时间、金额、数量等。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不开发票,在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就很难说得清楚,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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