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螺案判酒楼侵权食客获赔一万余元
2007-03-15 记者:曾亮亮 实习生:于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14日,食用携带病菌的福寿螺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一万余元。据悉,这是去年北京“福寿螺”事件后引发的第一例赔偿案。
因此,法院认为,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酒楼经营者,对其出售的食品安全及卫生应负高度的注意义务,可却未尽此管理义务。酒楼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对食客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及相应的财产损害负有完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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