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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9 本报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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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MP3坏了,必须经检测才能知道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使用不当造成的,而由于检测费用居高不下,常常让消费者望而却步。而今,这种局面正在悄然改变,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去年以来,鞍山市自掏腰包检测商品质量的消费者越来越多,消协人士指出,正确运用质量检测,是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的表现。 鞍山市消协统计数据表明,去年全年,鞍山市通过质量检测解决的消费纠纷达到50多起,主要涉及食品和家用电器,看起来数字并不大,但与以往相比已有大的增长。鞍山市铁西区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在处理消费纠纷时之所以需要检测,是因为很多被投诉的产品并不能从外观上直接判断其是否为质量问题,只有经过有资质的机构检测后,才能判断是产品自身问题还是消费者对产品储存、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但是由于检测费用多数情况下都会超过产品价格本身,而且这部分费用按规定应当由检测的申请方垫付,加上一些高端电器在鞍山等中等城市没有检测设备,还需要送往大城市检测,其中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往往让消费者投诉因检测难而半途而废。 如今,这种现象正在悄然改观。鞍山市消协人士介绍,这与市民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不无关系。有的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关注的已不仅局限在产品是不是能正常使用上,而开始关心家用电器噪音大小这样的细节问题。有的消费者甚至在翻阅了相关资料后,胸有成竹地到消协来投诉。 消协人士介绍,当一起消费纠纷需要对产品进行检测时,其程序为:先由接待投诉的工商所或消协开出委托检验书,然后将产品拿到相关检测机构检测。一般说来如果消费者和被投诉的商家(厂家)双方都同意检测,那么检测费用暂时先由双方共同垫付,等检测结果出来后,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费用。如果商家不同意检测,消费者可自掏腰包进行检测。而这种坚决的态度往往会给个别想钻空子的商家造成一定压力,有些商家甚至同意不用检测就给消费者退换产品。 消协人士指出,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在消费纠纷中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测,都是维权意识进步的表现。花钱买个明白,只有经过科学检测,才能让纠纷双方口服心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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