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2月28日电
为避免商家返券促销设置的循环购物陷阱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消协和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日联合呼吁,应在全国明令禁止返券促销,并立法限定商业促销的次数和时限。
近年来,我国商业零售业促销活动愈演愈烈,特别是返券促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比较严重。据中消协2006年“3·15”期间开展的网上调查显示,有93%的人认为商家促销活动中对原价和现价的标注不可信,76%的人认为打折、返券对消费者没有好处,其中71%的人认为频繁促销使消费者难以了解商品的真实价格;80%的人认为返券促销使人陷入无休止的消费怪圈。在参与调查的消费者中,68%的人认为应对商业促销进行次数限制,37%的人认为商业促销应限定为一年两次,33%的人认为应当限定为每季度一次。
对此,中消协与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共同建议,应在全国明令禁止返券促销。
面对频繁的商业促销活动,消费者难以知道商品的稳定价格。长此以往,消费者对商场的价格就会失去信任感,最终导致市场经济的运行不畅。为此,中消协建议,我国应借鉴欧盟有关国家的规定,对所有的商业促销活动做出限定,明确规定商家每年的促销次数及每次的促销时限,同时加大力度打击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为,以促进商业零售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中消协建议将“明码标价”修改为“明码实价”。所谓“明码实价”是指清楚、明确地标明商品的最终成交价,此价格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除一年中有限的促销时段外,应维持价格不变,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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