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十大食品制假售假典型案件(下)
    2007-02-1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六、某食用制胶厂违法使用废旧皮革生产食用明胶案。2006年5月9日,某省质监部门查获一食用制胶厂违法生产的食用明胶共计9.125吨,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16万余元。废旧皮革是工业生产中的一种经化学处理过的产品废料,禁止使用于食品生产中,食用明胶是国家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质监部门已对其进行了依法查处,该厂已被停产关闭。
    七、某豆制品加工厂生产、销售伪劣豆制品案。根据举报,某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市一豆制品加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厂涉嫌伪造生产日期并在生产中违法使用了国家严禁在豆制品中添加的防腐剂“苯甲酸钠”,货值达16.64万元。由于该案已涉嫌犯罪,于2006年3月13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7月25日,该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八、某窝点使用非食品原料硼砂加工凉皮案。2006年5月15日,某市质监局根据举报,联合新闻单位,对该市一凉皮加工点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加工点为了使凉皮吃起来筋道,在凉皮中添加了对人体有害的化工原料硼砂。该加工点无营业执照,卫生条件极为恶劣。现场查获硼砂45公斤、加工好的凉皮60公斤。执法人员将硼砂全部没收,并将生产的60公斤成品凉皮进行了监督销毁。该窝点已被依法取缔。
    九、某植物油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案。2006年12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某市质监局对该市一植物油厂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饲料玉米毛油5400公斤,工业盐550公斤,工业用磷酸三钠125公斤,工业用氢氧化钠3400公斤。据该厂负责人介绍,生产过程中每吨饲料玉米毛油中加入5公斤氢氧化钠,10公斤工业盐,0.1公斤磷酸三钠等工业原料,共计生产成品食用油120吨,货值金额68.4万元。经抽样检验,油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为不合格品。质监部门对此案进行了依法处理。
    十、某市质监局查获含苏丹红海椒面案。2006年12月27日,某市质监局根据举报,在一海椒面厂家一举查获1020千克涉嫌含有苏丹红Ⅳ号的海椒面,经检测含有“苏丹红Ⅳ号”。在一炒制作坊发现并查处了掺入苏丹红的生产源头。该市质监局向各区县局发出协查通知,并要求商场和超市立即下柜停止销售该厂家生产的海椒面。目前,已将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违法责任人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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