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卡吃卡乱收费 何止公交“一卡通”
    2007-01-09    本报记者:肖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近在各大中城市,由上海公交卡押金引发的话题仍在持续。上海市场流通的1500万张“一卡通”,每张卡押金30元,而“一卡通”的每张成本价为7元,仅沉淀押金的年利息就高达1100多万元,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话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上海市民和有关专家向公交公司“较真”,北京、天津、深圳、福州、杭州、合肥、桂林、石家庄、乌鲁木齐等许多大中城市市民也纷纷跟进,对本地公交卡押金的收取标准、押金利息的用途、公众对押金利息用途的知情权、押金收取未进行听证的原因等提出质疑,建议尽快叫停这种违规收费。
    不只是公交卡押金。在这轮追问、质疑垄断行业“霸王条款”的声浪中,还有许多类似靠“卡”吃“卡”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也被市民摆到桌面上。
    ——石化行业。据悉,到2005年底,中石化有700万加油卡用户,每个用户收取30元办卡费用,仅此一项,2.1亿元轻松进入中石化的口袋。如果按一个用户每月需要消耗160升93号汽油计算,每个用户每月就要存入约700元,预存款达49亿元。
    ——银行业。眼下,银行收取的相关费用包括:银行卡开卡工本费、银行卡年费、跨行转账费、异地通存通兑费、无卡存款手续费、挂失费、销卡费、账户余额证明费、同城他行转账费、跨行查询余额费、提前还贷违约费。
    ——出租车行业。如在北京市,几乎所有的出租司机都得给公司上交3万元至5万元甚至近8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全市6.6万辆公司出租车,仅此一项北京的出租车公司便从出租司机手中收取了23个亿元资金,占了全北京出租车业总资产的近一半。实际上,许多司机交的风险抵押金往往远远高于3.5万元,最高的达到近10万元。
    ——其他行业。如电信部门收取的电话初装费、选号费、ADSL初装费;邮政部门收取的包裹统一包装费;电力部门收取的线路改装费;煤气公司收取的初装费。还有有线电视初装费等。
    意味深长的是,面对百姓对种种不合理收费的质疑,有关方面均以“物价部门批准了”、“国际惯例”等为自己辩解。而一些专家们指出,尽管有些是物价部门批准的,这仍然改变不了其乱收费的违法性质。早在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第三条第五款就明确规定,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行为,属于乱收费,必须立即停止,坚决纠正。1999年,原国家计委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等七部委曾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包括公交票IC卡等在内的收费。
    就公交“一卡通”押金一事,我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2001年原国家计委颁布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审批的IC卡收费,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IC卡工本费核定”。有关专家指出,IC卡是提前充值支付的,应该按充值数额的多少给予实际支付时的各种优惠折扣,或是免卡费,这才是国际惯例。
    面对公共服务领域的不合理收费,政府有关部门表现出“集体失语”。专家认为,这不是简单的行政不作为,其背后有深刻的体制根源。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说,在公权不中立,政府立场不超脱的情况下,要政府部门叫停各类高额乱收费,等于让政府自己“割肉”,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殊为不易。
    杨宜勇说,自来水、供电、取暖、煤气、公交、银行等,都属垄断行业甚至公用事业,它们的价格水平不仅直接关系到相关行业的盈利水平,还不同程度上关系到政府收益或补贴水平,与政府有着极为密切的利益互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希望政府站到百姓一边否决乱收费,这需要极大的勇气。事实上,许多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往往都不约而同地站到了利益一边,对垄断行业的“拔毛”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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