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及车用电池抽查合格率均为70%多
    2006-11-03    记者:万栋 王宇天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电动自行车及车用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73.8%和77.1%。
    此次共抽查了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四川等七个省、市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产品抽样合格率均超过90%,而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整车抽样合格率为65.7%,车用蓄电池抽样合格率仅为58%。
    整车抽查主要发现六大问题,一是最高车速超标。国家标准将最高车速限定在20km/h以下,抽查中有部分产品的最高车速超标,有的产品最高车速接近25km/h;二是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脚蹬间隙不合格;四是鞍座调节夹紧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五是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六是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
    车用蓄电池抽查主要质量问题有:2h率容量不足(2h率容量是考核电池在常温环境下的使用性能,表示电池工作时的放电时间);-10℃低温容量达不到标准要求;过充电性能不好;外形尺寸超标。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