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中国企业的新战场
    2010-04-27    作者:王丽颖    来源:国际金融报

    ● 中国企业在进行并购前,往往只看到资产层面具体的财务指标,而忽略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

  ● 可问题恰恰在于,中国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程度仍然不高,只搞研发不寻求专利保护

  ● 在多晶硅太阳电池和风能发电领域,中国因为缺乏对这一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产能过剩现象

  中国保留最久的商业秘密是什么?据说是始于南北朝时期我国的白瓷制作方法,这个商业秘密保留了约900年,羡煞了当时很多欧洲国家。可见,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并非总落后于欧美国家。
  4月26日是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创新——将全世界联系在一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在北京表示,经过30多年的努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基本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

  产权意识仍不高

  日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中国赖氨酸生产商大成公司没有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可以继续出口其赖氨酸产品到美国。至此,备受关注的大成公司赖氨酸美国“337调查”案最终以大成公司胜诉告终。
  飞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国介绍,随着中国企业和产品在国外的声名鹊起,关注度越来越高,美国针对中方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但很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领域的重要性。
  事实上,最近几年,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所面临的跨国知识产权诉讼逐年增加,“我接触到的大部分案例中,都是中国企业一开始没有做好预防措施,才会被外方抓住机会。”陈维国说。大部分中国企业往往都是产品已经面市,不仅自己的专利没有申请,也没有调查过竞争对手的专利现状。

  无形资产很重要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陈炽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中小企业以及民营企业收购,必定增强其竞争力。但这些企业在进行跨国并购时并未进行尽职的调查,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状况的调查。中国企业在进行并购前,往往只看到资产层面具体的财务指标,而忽略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很多企业由于费用问题都直接省去了这项调查,这就容易陷入竞争对手设计的“专利陷阱”中。
  业内人士表示,传统而言,知识产权只是保护公司研发成果的防御型工具,而事实上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它可以通过组合策略实现利益最大化,除了可以以无形资产入股建立合资公司外,还可以通过专利许可、出售、抵消产品的采购成本等方式,将知识产权“货币化”。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建民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公司到国外收购技术,现在存在的普遍错误是其收购团队组建问题上,中国企业团队习惯于老总说了算,并最多配备几位技术人员,这是远远不够的。

  发展低碳不扎堆

  但值得欣慰的是,在绿色科技领域,中国和世界又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很多绿色企业正在试图丢弃靠低成本竞争吃饭的观念,转而把知识产权为作为企业追求核心技术的新平台。可问题恰恰在于,中国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程度仍然不高,只搞研发不寻求专利保护。
  白建民说,虽然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开发方面迎难而上了,可在有些绿色技术方面还是落在了后面。所幸的是,低碳技术虽然是个热门话题,可在全世界来说,没有哪个国家或企业出现绝对的领先优势,所以中国企业的机会很多。
  陈炽表示,在多晶硅太阳电池和风能发电领域,中国因为缺乏对这一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产能过剩现象。同时由于产能过剩,利润太薄,又导致拿不出资金来做长期的知识产权绿色技术开发的投资,最后变成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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