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然间,2亿元的房屋精装修贷款流向了新楼盘,原有楼盘的装修却被长期搁置。
担保人的担忧
发现蹊跷的是北京某投资公司A,也是该笔贷款的担保方。 2009年6月,曾在北京陶然亭附近开发房产的一知名房地产公司B,因资金紧张无钱装修某楼盘(该楼盘已被抵押,从北京某股份制银行处贷过款)而找到A,希望A为其担保,从银行贷一笔款。因与B曾有资金往来并尚未结清,A遂同意以一块价值3亿多元的土地作为担保,帮B从东北某银行天津分行D处贷到2亿元两年期中长期贷款。然而,到了年底,A发现贷款标的楼盘仍未装修,从而引起警觉。经调查发现,当初其为B担保的2亿元贷款已被B转移给了浙江某房地产公司C,C拿这笔钱在北京二中院通过拍卖的方式,买下了北京亚运村附近的一个楼盘。
银行的难言之隐
贷款资金被挪用,这让A感到很不安。出于对担保责任的担忧,A决定寻求银行帮助,请求银行D调查贷款去向。 据了解,今年1月底和2月初,A公司与银行D进行了数次沟通,当时银行方面答应会尽快调查。之后,A公司得到了银行方面的口头回复,称A公司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并已要求B公司在今年上半年提前还款。但由于银行方面一直没有给出书面答复,A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仍然很担心,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等到6月份再看结果。 “但至今,银行方面不说资金去向何处,也不同意我们调查该笔贷款去向,我们不理解这是为什么,有什么难言之处?”A公司负责人说。 其实,A公司的担忧不难理解,按照A公司所掌握的情况,B公司的贷款房产已在其他银行做过抵押贷款,原抵押银行的还款来源是被抵押房产的销售回款,精装修的房屋变现后先用于偿还原抵押银行,剩余部分再偿还银行D。若房价涨势或房屋销售较慢,B公司对该银行违约的可能性非常大。 据了解,在A公司与银行的几次交涉中,银行某相关人士最初对这一事情的处理态度显得并不积极,认为这离合同结束还有一年多的时间,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银行甚至解释说,这笔在B公司账户上消失的钱,也许是用于正常理财了。这种被A公司认为银行是在为B公司做辩护的回应,令A公司相当恼火,进而猜想B公司与银行之间是不是有着某种微妙联系。
“全流程”管理的漏洞
记者也在调查中感觉到,银行对上述贷款显得相当敏感和警惕。该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正常业务关系,并不希望有外人参与,而出于对客户信息的保密,更不方便透露更多细节。不过,该负责人告诉记者,B公司并没有100%挪用贷款资金。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称,会按照正常程序来处理这件事情,“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原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银行是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我们不愿意掺和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这种纠纷,所以,不管怎么样,哪怕只挪用了一分钱,都要给银行提前还款。” 在A公司看来,银行D在风险管控方面存在漏洞,因其对于B公司的贷款房产已被抵押一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过,记者就此咨询银行业内人士发现,这种情况在实际中很正常,并不违规。但值得注意的是,B公司选择另一家异地银行申请贷款,在这位业内人士看来,却是较为少见的。 银行D虽然表示会严查资金的流向,也声称其有一套完备的贷后监督机制,但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银行方面并没有发现资金被挪用,这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银行的“贷后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编后:楼市之热,一浪高过一浪,巨额资金从哪里来?其中不乏打“擦边球”、甚至硬闯“红灯”的现象,这里的2亿元贷款就有违规挪用之嫌。银监会发布过“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已明确要求对贷款进行“全流程”管理,严格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进入楼市和股市。编完此稿,心难平、意难尽,此类现象期冀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