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居民消费再加把劲
    2009-12-10    作者:唐帅 刘先云    来源:人民日报

   家电下乡提高限价

  政策: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进一步完善下乡家电产品补贴标准和办法;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
  家电下乡政策自今年2月起向全国推开以来,在实施过程中,补贴手续不断简化,补贴品种相继增加。微波炉、电磁炉、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等琳琅满目的家电商品走进千百万农民的生活。家电下乡产品产销两旺,带动上游原材料行业、劳动就业的增长,进一步促进用电和其他消费的增长,填补了农村消费的空白。
  经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统计显示,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通过信息系统登记生产企业累计发货65873833件。销售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登记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787.78万台,金额共计508.42亿元。

  以旧换新扩大试点范围

  政策:家电以旧换新明年5月底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
  今年5月19日,中央又推出新的促进消费政策: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为此,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70亿元。“下乡”政策填补了农村消费的空白,而“以旧换新”则是为城乡消费锦上添花。
  实践证明,回收旧家电、销售新家电,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大大提高了人们购买新家电的热情,来自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2日,家电以旧换新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五大类旧家电295.5万台、销售五大类新家电256.1万台,累计销售额突破100亿元。

  汽车下乡政策延长

  政策: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明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为促进汽车消费,国家出台了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加上汽车下乡、旧车换购补贴等鼓励政策,极大地提振了车市复苏的信心,并迅速显效。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09年1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9.14万辆和133.77万辆,比上月分别增长10.61%和9.08%,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4.20%和96.43%。11月汽车产销呈现全面增长态势,产销再创历史新高,乘用车产销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包括商用车在内的各车型完成情况均好于上月和上年同期水平。截止到11月,我国汽车产销已连续9个月达到百万辆水平,前11个月汽车产销均超过1220万辆,全年完成1300万辆的预测已无悬念。
  受国家政策拉动,1.6升及以下乘用车今年以来表现突出,1—11月累计销量对整个汽车市场的增长贡献度达到85%,多数品种出现一车难求的局面。近年来该类车型一直维持较低的增长水平,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由于今年政策的拉动促使该类车型快速增长,据推算,政策因素拉动增长达260万辆左右。

  农机具补贴资金增加

  政策: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适当增加补贴资金规模。
  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130亿元,比上年增加90亿元。
  补贴机具种类由9大类18小类扩大到12大类38小类,包括了所有主要粮食生产机械。
  截至目前,全国1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全部实施到位,共补贴农机具超过343万台(套),受益农户逾300万户。农机市场呈现销售旺季提前、淡季不淡的局面。1—10月,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产值达1872.5亿元,同比增长23.3%,增幅在机械工业13个行业中位列前茅。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预计达到1.3万个,全年农业机械化服务经营收入预计达到3800亿元,同比增长10%。

  试点补贴新能源汽车

  政策: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
  今年5月,被评价为拉动消费与节能减排的“双赢”工程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正式启动,这一工程以财政补贴方式,对空调、冰箱等10类高效节能产品以及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行推广应用。专家估算,每年可拉动需求4000亿—5000亿元。到2012年,使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提高10—20个百分点,达到30%以上,根本改变我国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较低的局面。
  从实际效果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启动后,仅6月份就卖出高效节能空调56万台,为去年同期的250%,据不完全统计,当月推广的1、2级能效空调直接拉动消费约17亿元。

  住房消费政策微调

  政策: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去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在这一系列政策的刺激之下,今年1—10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63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4%。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50.1%;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28.2%;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32.9%。1—10月,商品房销售额31529亿元,同比增长79.2%。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84.3%,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分别增长43.0%和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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