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备战人民币国际结算试点
    2009-03-24    作者:李画    来源:国际金融报

  据境外媒体昨日(3月23日)报道,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近期将正式获国务院批准,上海及广东将作为试点区域。其中,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及招商银行已初步确定为首批试点行。

各银行严阵以待

  交行企业文化部副总经理胡晏斌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还没有听说人民币国际结算已经获批的消息。不过,他向记者介绍,早在几年前,交行就已开始着手准备人民币国际化业务,包括对软件的开发和准备。“全球模式和运行中心都是统一的,因此,这套系统实施起来并不复杂。”胡晏斌说。
  上述报道还称,出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考虑,最早入选的名单只有中行上海分行和交通银行。但此次试点更多是从人民币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思路出发,由于珠三角地区是中国最大的出口贸易地,业务需求更大,因此,增加了建行广州分行和招商银行两个试点行。
  记者从招行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行国际业务部在主办该项工作。不过,国际业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以尊重监管部门口径为由,拒绝透露该行目前人民币国际结算的准备情况。
  此外,一家香港银行的知情人士也透露,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正与香港多家银行签署人民币结算协议书,只待中央正式批准后,即可开通该项业务。
  有知情人士表示,各家银行目前的技术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动员全国分行与其他各家银行,特别是位居香港的银行签署清算协议,只待有关政策允许,便可开展业务。

降低成本  规避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在对外贸易中只能用美元结算。而所谓人民币国际结算,就是人民币直接使用于国际交易,进出口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记者表示,人民币国际结算意味着进行贸易的企业可以直接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将大幅降低贸易交易成本,同时规避因美元贬值所带来的风险。
  事实上,自2007年开始,将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的呼声就越来越高。2007年5月,东盟10国以及日本、中国和韩国的财长达成建设区域性外汇储备一揽子货币体系协议时,就明确了人民币是本地区最重要货币之一的地位。2008年底,国务院正式确定“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人民币国际结算已经启动。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目的是支持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以促进经济增长,并为稳定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该协议互换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自金融危机后,我国加紧布署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央行已先后与韩国、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尼的中央银行及中国香港金管局达成货币互换协议,目前已签署规模总额高达5800亿元。郭田勇称,货币互换协议的目的在于使足够的人民币流向境外,以保障从事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银行有充足的人民币头寸。
  从事人民币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将从中获益很多,最明显的是银行的中间业务量会有大幅上升和人民币跨境头寸调拨大幅增长。郭田勇说,由于海外分支机构数目多,中行最具有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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