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财政部研究个税起征点经济学家茅于轼建议8000元起》的报道,引发了网友持续热议。网友几乎一边倒地赞成茅于轼的建议,但少数网友也表达了不同意见。“如果大家都不缴税了,国家的收入从哪里来?最好适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只有这样国家才能有更多的财力用来保护低工资群体和弱势群体。”一位来自陕西的网友这样说。
随着次贷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加深,国内减税呼声渐趋强烈。11月14日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时,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将减少税费3000多亿元,其中,明年1月1日全面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减税额度将超过1200亿元。他同时透露,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个税起征点的问题。
多数普通老百姓寄望于减税增加收入,一些专家则寄望于靠减税提振消费需求。但也有专家认为“减税并非万能”,减税给老百姓带来的未必就一定是“福利”。
面对不断增加的经济下行风险,积极财政政策方向已经明确,但围绕减税力度是否足够、是否仍有进一步减税空间等问题,从民间到学术界,争论仍在继续。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多少合适
“您认为个税起征点是否应提高?”一家调查网站11月17日推出的调查,3天内就吸引了1344位网友参与。62.8%的参与调查者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进一步提高。
认为应该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网友中,有38.3%的人认为应该上调到2000元至5000元,有30.4%的人认为应该上调至5000元至8000元。
《财经》杂志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认为,政策设计上应该是“重投资”与“重消费”并举。而要刺激消费,就需要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让利于民,如提高个税起征点,减免购房者利息支出的所得税等。国务院已经公布的刺激经济的十项举措中,多数以基础设施即投资建设为主,对重工业和国有企业而言是“阳光”,却很难为轻工业和私营企业遮风挡雨。
应该说,目前学界就提高个税起征点已基本没有分歧,争议的只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幅度和政策效果。经济学家茅于轼主张提高至8000元,此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魏杰教授认为应该提高至5000元。
“个人所得税方面,有人建议提高起征点到5000元,茅于轼建议8000元。(我)都赞成,关键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最新撰文说。
但也有多位财税专家对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效果提出疑问。
“个税起征点提高到8000元?还不如干脆取消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明确反对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他指出,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群体本来就不必缴纳个税,他们享受不到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任何好处。相反,低收入群体可能还会因为政府收入减少、开支能力相应减少而利益受损。
他指出,由于收入越高的人消费意愿越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甚至8000元对刺激消费的作用也有限。
刘尚希建议,从公平的角度,应该在调整个税起征点时应该综合考虑家庭负担,实现由目前的以个人为单位纳税向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转变。他认为,个税起征点究竟提高到多少合适,应该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由立法机关召开听证会,经法定程序最终确定。
是否仍有减税空间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一减费举措将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约190亿元。加上自2008年9月1日起停征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约170亿元,今年以来国家采取的减费措施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60亿元。
明年1月1日全面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减税额度将超过1200亿元,成为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中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三项减免税费政策合计近1600亿元,再加上内外资所得税合一、暂停征收利息税、降低印花税并改为单边征收、房地产税费减免、增加出口退税、减少出口关税等,减税总额大约应在3000亿元以上了。”刘尚希说。
不过,周其仁认为目前的减税力度仍嫌不够。“因为仅仅把投资活动的增值税率调低,在企业实际投资额大幅度减少的条件下,减税效果未必有估算的那么大。何况偏向投资的增值税减少,可能有歧视就业和消费的效果。”增值税转型改革减税额度占总减税费额度达40%以上。
刘尚希也认为,眼下的经济形势下,企业投资意愿不足,增值税改革对刺激企业投资意愿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但他指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取消重复征税,旨在为企业营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环境。减轻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对帮助企业减少亏损幅度、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无疑有相当帮助,也有助于保住部分就业机会。
与周其仁不同的是,刘尚希认为目前的减税力度“已经不小”,继续减税的空间非常有限。
财政部公布的“2007年全国财政总收入决算表”显示,当年全国财政总收入为
51321.78亿元,占GDP总量的20.8%。其中,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8.9%。在各项税收中,占比5%左右及以上的有6类,由高到低分别是:国内增值税(占33.9%)、企业所得税(占19.2%)、营业税(占14.4%)、个人所得税(占7%)、印花税(占5%)、国内消费税(占4.8%)。
迄今为止,增值税、印花税都均已下调。刘尚希认为,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内外资所得税合一,已大幅调低内资企业的税负,继续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迫切性已经不大。
有学者撰文认为应该下调营业税。不过刘尚希认为可能性不大。因为营业税是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在土地收入锐减的情况下,营业税收入减少对地方政府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此外,营业税调整涉及财税体制改革,难度较大。
包括周其仁、沈明高在内的多位学者认为,应该扩大减税规模以刺激内需。就此政策目标而言,刘尚希认为仅靠减税不易达到,关键在于政府公共支出和减税的互相配合。如两者能良好互动,政府扩大在社保、医保、居住和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消费,再配合减税措施才能真正刺激内需。
减税并非万能
无论是增加收入的个人目标,还是刺激内需的宏观政策目标,都使得减税呼声极易获得大众认同。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提醒说,“减税并非万能的,还需要考虑政府的承受能力,(过度)减税不是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
白景明认为,首先国民有纳税的义务。更重要的是,税收是政府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础,如果政府的收入大幅减少,支出怎么办?
前几年,中央财政支出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加大了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出,每年投入增幅达20%以上。支出增加的同时,还实行了一系列减税政策,包括取消农业税、内外资所得税合一等。
白景明指出,政府在支出扩张的情况下,同时实行减税,必须具备一个前提,即经济和财政收入皆保持高速增长。与前两年的好日子比起来,目前的形势已不同。
财政部11月13日发布的最新财政收支情况显示,2008年10月,全国财政收入5328.95亿元,比去年同月下降0.3%。这是近年来首次出现月度财政收入同比负增长。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同比下降8.4%。
截至10月,中国财政收入同比增幅已经连续5个月下滑。财政部表示,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税较多和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下降影响税收增长等。
尽管多方测算显示,今年财政超收应无悬念,但在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趋势已然形成的背景下,以减税和增加支出为特征的积极财政政策势必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就像一个家庭,收入减少,应对手段无非有二,压缩支出或者举债。“但是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功能性支出都是刚性的,一旦上去了,很难调下来。”白景明说。
白景明认为,在财政收入增幅大幅下滑的情况下,过度减税无疑将大大削弱政府的支出能力,进而影响到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表面上看起来老百姓享受到了减税的好处,实则损害了国民的利益。”他说。
主张大规模减税的人士,多举次贷危机以来欧美国家政府的减税措施为例。“很多西方政府不敢压缩支出,一旦采取这类措施,立即罢工频起。很多人看到了西方国家减税,却没注意到这些国家的债务负担率和债务依存度有多高。”白景明说。西方国家债务负担率普遍高达30%以上,美国的比例更高。
一方面是财政部门叫苦“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另一方面,每年的审计报告均揭露出财政资金的惊人浪费。外界人士自然提出疑问:功能性支出压缩空间有限,那么政府高昂的行政成本是否还有削减的空间?
周其仁认为,应该大力削减政府行政成本支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不意味扩大政府本身的行政管理开支的水平,更不应该提升政府行政消费档次。否则,政府怎么与企业共渡难关?”汶川大地震后,中央政府即决定,中央国家机关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用于抗震救灾。
白景明认为,通过预算改革压缩行政成本固然是大方向,但这首先需要对合理的行政成本作出精确评估,同时也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有关,短时期内恐难以奏效。
“减税”与“增税”并举
应对危机,不可不减税,又不可过度减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建议,即有增有减的结构性减税。所谓结构性减税,即在推出减税措施的同时,推出其他带来增收的税收改革。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的同时,缓冲收入减少过大对政府的冲击,兼收结构调整之效。
近几年进行的减税改革,主要是增值税转型、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而进行的增税改革,主要有扩大消费税范围和提高涉及房地产的税负等。
贾康认为,应该抓住目前的时机,积极发挥税收政策的调控功能。具体而言,一是积极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转型,二是在优化所得税制方面,抓紧细化实施细则,有所区别地对节能降耗减排等方面的经济活动和研发活动,给予所得税的支持。三是整合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政策,统筹研究调整房地产开发、流转和保有环节的税收,尽快出台耕地占用税条例,推进物业税改革步伐。四是完善税收“绿化”措施,要积极研究支持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节地环保型建筑、废旧物资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紧推出资源税改革方案,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调整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原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争取尽快出台燃油税。五是完善资源收费与探矿权、采矿权等租金政策,体现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收益权,调整污染收费政策,力促高污染产品承担其应承担的环境成本,适时推出环境税。
不过,贾康同时强调“减税要有一个承受力的测算”。他认为,在今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仍然会提高的情况下,适当减税无非会使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这个指标上得不那么快而已。
贾康认为,应该适宜搭配结构性的减税与结构性的增税,对冲财政减收压力,强化税收调控效果。他表示,目前是推出资源税的好机会。虽然此举看起来会抬高初级资源产品的价格,但对于发展方式转变和引导各类主体更珍惜地而不是粗放、甚至挥霍地使用资源,是一项必须要做的重要税制改革。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