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获批
    2010-08-17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准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09年修订)。规划明确形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要枢纽,覆盖区域内主要城镇,便捷、高效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根据规划,将实现以广州为中心、主要城市间1小时互通,以及珠江三角洲中部、东部和西部都市区内部1小时互通。
  国家发改委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原则同意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并进行修订。修订后确认,规划期限划分为2009~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形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要枢纽,实现以广州为中心、主要城市间1小时互通,规划范围包括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为主体,规划衔接粤东、粤西、粤北以及港澳地区。
  国家发改委要求,规划项目设计中线路、车站应结合沿线城镇布局、相关铁路网规划建设和站点布设等进一步优化,尽量覆盖规划人口10万以上的城镇并深入城镇中心,最大程度拓宽吸引范围和辐射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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