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在全省推广限价房
    2010-07-29    作者:林小昭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广州探索中的限价房制度有望在广东全省铺开。
  近日,广东省物价局联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充分运用价格政策,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限价房,切实增加限价房供应,缓解“夹心阶层”住房困难问题。

  探索中的限价房

  “限价房”指的是限房价、限地价的“双限”商品房。低价格是限价房建设的关键。
  “定价每次都不一样,大概是周围的七成,但会有一个浮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刘瑞萍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具体的定价比例由各个地市政府确定。
  单套具体销售价格,则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不同位置、楼层等因素确定,报当地价格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旦备案,就必须按照备案价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一旦要调整,就必须报两个部门同意。”广东省物价局住房与市场价格监督处处长庄振锡说。
  此前的2006年8月,广州率先公开出让限价房建设用地,并出台了全国第一个限价房管理办法。截至2009年底,实际销售率达99.9%。
  但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限价房如何更为灵活地适应商品房价格的变化十分关键。2008年,广州限价房建成推出的时候,正逢房价下跌,限价房的价格优势不再明显,并出现了销售难的局面,其时开发商亦曾希望能够调整价格,灵活就市。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曾在去年初临时作出调整,将此前推出的几个限价房项目改为普通商品房。
  而2009年楼市火爆异常,房价急速回升,限价房再度受到购房者热捧。但在调整之后的广州市场上,限价房项目已是“僧多粥少”,今年仅有中海金沙馨园一个项目可推出销售。
  “房子建设有一个周期,两年后的市场变化毕竟很大,2008年出现这个问题之后,我们也在考虑怎么去完善。怎么让限价房的政策能够推下去,能够不要积压,能够让真正需要的人买得到,这方面我们也在考虑。”刘瑞萍表示。
  她介绍,目前,广东省内,以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公布限价房销售和管理办法的只有广州市,下一步,深圳正在制定这方面的有关政策,“内容和限价房的是差不多的,可能名字会不一样。”

  调控还是保障?

  实际上,近年来,在广州之外,宁波、青岛、福州、北京等城市也纷纷展开限价房的建设与探索,在这个过程中,限价房的功能作用始终是外界关注的焦点,即究竟主要是起住房保障功能还是市场调节功能一直存在争议。
  此前5月,广、深两地在“国十条”后出台的地方实施细则对限制外地人购房,以及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等问题都未给予明确,被外界质疑“政策过于温和”。
  其后6月9日,广东省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贴出《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要求下属各级政府要在限制发放第三套房贷款、限制外地人购房,以及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这也被外界认为是加码调控的一大手段。
  此次广东省出台的限价房建设的《意见》,在某种程度上也有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的意图。
  而在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看来,限价房的住房保障功能要大于市场调节功能。“限价房的总量小,对商品房的影响并不大,它最主要的还是要解决夹心阶层的住房需求。因为一旦限价,就属于政府行为,也就属于住房保障的功能。”
  “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把楼价降下来是调控的两个方面。否则即便房价降下来了,还是有很多人买不起。”黎文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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