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用工新规 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2010-07-15    作者:郭荣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针对近来出现的一系列劳资不和谐事件,广东省政府近日专门出台《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下称 “意见”)。《意见》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企业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构建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总体目标。
  《意见》提出要全面落实法律法规,企业应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清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严肃查处恶意欠薪、逃避参加社会保险、不依法足额计算和支付加班工资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薪酬方面,《意见》要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劳动关系双方依法开展协商工作。同时要建立劳资纠纷排查预防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和劳动关系状况,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把农民工留在城市,共同分享改革成果也在29条中特别提出。《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做好户籍转换、土地流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要增加公办学校资源,逐步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围。
  农民工也可以住保障房,《意见》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农民工提供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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