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近日,湖南、厦门、广州等多省市出台从土地开发到房屋销售各个环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据悉,湖南省今年将严格执行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从本月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用地者应当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项目开工、竣工时间。 按照规定,用地者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而国土部门也将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该申报记录将载入诚信档案,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用地者,要向社会公示,并限期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湖南今年还将全面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测,加大闲置房地产用地处置力度。对未处置的大宗闲置土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处置到位。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近期出台针对商品房预售管理的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信息全部对外公开,并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动态监管。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房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按申报价格公开销售。销售价格调整超过10%以上的,应重新申报预售价格,否则不得销售。 另外,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备案证明。在商品房项目初始登记审批通过前,因故确需退房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将严格审查退房的资金凭证和相关资料,所退房源继续实行网上公示、公开认购。 广州将城市用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采取差别化土地政策。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草案》近日公开向广州市民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划分出“允许建设区”1404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280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4510平方公里和“禁止建设区”1093平方公里。针对不同分区,广州市实行了差别化土地政策。 此外,内蒙古今年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30亿元,主要用于建设、购买、改建和维修廉租住房、发放补贴等工作。其中,全年计划再新建廉租住房3.6万套,新建面积约16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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