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对高端物业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
    2010-03-26    作者:于兵兵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讨论已久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可能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来自重庆市政府网消息称,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在24日所作《关于2010年全市重点工作的情况报告》中表示,政府将采取四个有力措施管理好商品房市场,防止房价不正常波动。其中包括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目前,重庆市相关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几天前,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公开表示,要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和房产税制度。另据记者了解,物业税等备受关注的税种征收办法也处于中央及地方的积极酝酿研究中。
    但是,对于重庆提出的房产消费税,专家目前仍存疑虑。中国政法大学税法专家翟继光表示,特别房产消费税的提法在新中国税制史上尚属首次提出。因目前重庆并未公布正式政府文件或方案,目前能否定名为特别房产消费税尚不能确定。
    “在中国,消费税与营业税、增值税一起同列为三大基本税种,其中消费税仅对烟酒、珠宝、汽车、化妆品等14种货物进行征收。消费税征收需要国务院批准或人大立法的繁杂过程。因此,如果地方政府为应对短期楼市调控而征收临时性费用,不太可能称为消费税。”另一位税法专家告诉记者。
    根据黄奇帆的表态,因为高端物业价格会对中端物业带来影响,因此遏制高端物业投资成为管理好重庆商品房市场的四大措施之一。遏制的办法是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
    对于如何界定高端物业,黄奇帆没有给出量化标准,但举例称三种情况可以视为高端物业,如5套甚至10套以上购买房产,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户型,以及单价1.5万元以上的房产等。
    对此,易居中国重庆分公司经理张旭东分析,暂时按这三个标准来看重庆市场,目前能够满足购买高端物业的投资情况并不多。“重庆中心区域高档房价格目前在1万元至1.5万元/平方米左右,但这是套内面积。如果1.5万的高端物业标准是针对建筑面积来看,那折算成套内面积可能要满足近2万元/平方米才行。另外,重庆四房以上大户型可以满足200平方米以上的高端物业其实不多。”张旭东表示。因此在专家看来,重庆具有征收高端物业交易税费的现实基础:既不影响楼市稳定,又可以为地方尝试多种调控新措施做出表率。
    除了遏制高端物业投资外,重庆另外三大调控楼市的举措还包括保证商品房供求平衡。黄奇帆表示,重庆市对商品房的固定资产投资量要保持在社会总投资量的25%。若超过40%,则可能导致房地产业泡沫;其次,对商品房建设总量进行控制;再次,通过控制土地拍卖价来调控房价。
    此外,黄奇帆还提出重庆今年将启动5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建设。公租房由政府以划拨方式供给建设用地,建房成本比普通商品房约低1/3。大体上公租房租金相当于同类商品房出租价格的60%。在权属性质上,这些公租房还有可能转化为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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