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0611亿元,增加1989.7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返还5004.36亿元,增加62.09亿元,增长1.3%。一般性转移支付12295.73亿元,增加975.84亿元,增长8.6%,占转移支付总量的48%。专项转移支付13310.91亿元,增加951.77亿元,增长7.7%,占转移支付总量的52%,所占比重较大,主要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大部分支出,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给地方。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4168亿元,增加250亿元,主要用于增强中西部地区以及三江源等生态功能区的财政保障能力。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安排330亿元,增加54.12亿元,大力支持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资源枯竭城市化解历史遗留的社会负担,安排转移支付75亿元,增加25亿元。支持地方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安排资金660亿元,增加112.21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安排108亿元,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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