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预算安排,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科学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在预算执行中,预备费的安排也主要用于上述领域,使各项重点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得到较好保障。
1.农林水事务支出3501.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加792.93亿元,增长29.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18.6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182.55亿元。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实现全国全覆盖,大豆良种补贴在东北地区全面实施,启动马铃薯原种补贴试点,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全部农牧业县,上述补贴共1123.5亿元。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农业县。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支出6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65亿元,支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660万亩,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27.3万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9.7亿元,累计参保农户达到1.27亿户次。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并提高扶贫标准,补助资金197.3亿元,覆盖扶贫对象4007万人。加强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68.7亿元,大力支持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3970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使6069万农民受益。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持的国家级公益林扩大到10.49亿亩。
2.教育支出1981.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加377.69亿元,增长23.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67.6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413.77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出666.1亿元,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12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支持解决880万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对符合当地政府接收条件的全部免除学杂费、借读费,补助资金51.7亿元。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稳步实施。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支出80亿元,改造校舍1.2亿平方米。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建设,支出11.3亿元。对约426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补助资金24亿元。全国约470万名高校和112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支出162.3亿元。从2009年9月1日起,中央高校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240-28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启动中央高校减轻债务负担试点工作,补助103亿元。实施“211工程”等,支出420亿元,促进高等教育发展。
3.医疗卫生支出127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加422.69亿元,增长49.5%,超预算主要是增加了基层医疗卫生支出。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3.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213.64亿元。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央财政支出1162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8.3亿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亿人,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80元。支持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资助困难城乡居民参保,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在3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2.9万所乡镇卫生院、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建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6.6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增加553.07亿元,增长20.2%,与预算的差异主要是救灾支出实际数低于年初预计。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54.3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842.3亿元。社会保障支出2905.75亿元,增加414.24亿元,增长16.6%。在3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分别按月人均15元、10元增加城乡低保补助资金,支出540.85亿元。对全国城乡7570多万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支出90.67亿元。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共补助1326.29亿元,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向特殊对象倾斜,普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补助173亿元。
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资金支出390.91亿元(加上列入其他科目的就业资金为426.21亿元),增加138.83亿元,增长55.1%。在政府公共投资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以工代赈。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基本养老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等4项社会保险费率,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继续实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落实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鼓励骨干企业及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完善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对2100万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5.保障性住房支出550.56亿元,完成预算的111.7%,增加368.66亿元,增长202.7%,高于预算主要是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6.4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524.13亿元。提高对地方新建廉租住房的投资补助标准,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支出330亿元。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改造,帮助解决130万户居民住房问题,支出100亿元。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使9.2万户游牧民实现定居,支出23亿元。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80万户农村居民受益,补助40亿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0.7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增加67.92亿元,增长26.9%,超预算主要是增加了农村公共文化支出。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4.7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65.98亿元。大力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中央财政对1444家博物馆、纪念馆给予经费补助。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大遗址、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7.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1746.62亿元,完成预算的98.1%,增加647.89亿元,增长5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05.4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941.19亿元。继续实施粮食直补,支出151亿元。加强储备体系建设,支出721.19亿元,逐步增加中央储备粮油库存和临时存储粮油库存,有色金属、特种钢材等重要物资储备增加249万吨。支持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补贴利息费用99亿元。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320亿元。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支出76亿元。
8.科学技术支出1512.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5%,增加348.79亿元,增长30%。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433.8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78.17亿元。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出946.76亿元。加快推进科技重大专项,支出328亿元。实施十大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支持4441个技改项目,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支出技改资金200亿元。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用有机结合。
9.环境保护支出1151.8亿元,完成预算的93.1%,增加111.5亿元,增长10.7%,低于预算主要是退耕还林补助据实结算,实际数少于预测数。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7.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113.9亿元。推动节能减排,支出567.47亿元。支持1318个重点节能项目、132个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点项目,促进1116户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共推动497个环境监测站和617个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大减排工程,建设了1049个项目。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1.38万公里。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高效节能空调500多万台、高效照明灯具1.5亿只。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和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支出76.79亿元。推动实施金太阳工程,发展光伏产业。促进生物质能源、风电等发展。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草原生态保护,支出466.36亿元。在1465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
10.公共安全支出1287.45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增加414.41亿元,增长47.5%,超预算主要是增加了政法装备和办案经费。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45.7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41.66亿元。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大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县级政法经费补助,加强政法司法能力建设。政法机关、武警部队的信息化工作继续强化。
1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969.99亿元(不含用车辆购置税、彩票公益金等安排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完成预算的100%。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30.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839.39亿元。按照规划用于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重建、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
12.国防支出482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加728.44亿元,增长17.8%。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825.01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84亿元。支持改善军队官兵生活待遇,加强信息化建设,适当增加装备及配套设施,提高军队抢险救灾应急能力等。
13.交通运输支出2178.7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4%,增加606.77亿元,增长38.6%,超预算主要是车辆购置税超收按规定相应增加公路建设支出。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69.1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109.53亿元。推进高速公路网、铁路客运专线、西部干线铁路等建设,支出765.1亿元。提高中西部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38万公里,支出620亿元。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支出105亿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补助地方260亿元。支持邮政改善服务,支出61亿元。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6.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增加111.45亿元,增长9.2%。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84.2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42.4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
15.国债付息支出1320.7亿元,完成预算的96.3%,增加42.01亿元,增长3.3%。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09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7426.48亿元,增长31.8%。如包括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涉及民生的支出,中央财政实际用于民生的投入还要更大一些。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7253.1亿元,增长21.8%。其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2679.2亿元,对农民的四项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支出1274.5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2723.2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576.2亿元。地方对中央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安排,也有很大部分用于民生和“三农”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