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融资体制创新激发造林潜力
    2010-03-15    作者:刘惠兰    来源:经济日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使农民拥有了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更使农民拥有了活的资产——林地上的林木。如何使农民以林木资产抵押贷款发展生产?作为林改的配套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速推进。在广大林区和农村地区,农村信用联社、农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了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主的林权融资业务,资金要素向林业集聚,为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湖北省林权抵押融资的成功探索,就是这样一个窗口。

    林权融资改革方兴未艾

    记者日前深入湖北林区采访,强烈感受到了林改后林区造林营林的喜人景象和巨大变化。
    地处鄂西北的南漳县是一个山区林业大县,森林覆盖率达64.5%。县林业局局长王立志说,林改后,农民拥有了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经营权,既可以流转,又可以融资,盘活了森林资源,推进了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南漳县九集镇沈家湾村鲁德良较早从事荒山开发,1996年出资10万元买断了1300亩山林的经营权。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10多年来他年年投入,累计投资30多万元对山场进行更新改造,也因此而欠下了一些债务。
    林改后,得知林权可以抵押贷款,鲁德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请来林调队进行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山林价值108万元。于是,他以林权为抵押,第一笔就从县农村信用社贷款15万元,除部分用于还债,其余都投入到山林改造,解决了资金不足的困难。
    地处长江中游江汉平原南部的公安县,是湖北省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较成功的典型。目前,这个县已建成了功能比较齐全的林业要素市场,在全省率先制订森林资产评估技术地方标准,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也由最初的县农村信用社一家增加到4家,抵押物由用材林延伸到经济林、花木,全县由此掀起了一轮农村林业开发热潮。
    公安县埠河镇关庙村四组村民郑西高,曾于2001年承包集体的150亩意杨林。此次林改,他以林权抵押贷款70万元,与人合伙竞拍,又获得了村里1800亩河滩地20年的经营权。承包后,他在这片荒滩上加大投入,平整土地,深耕施肥,种植了4万多株意杨。“20年可种两茬杨树,收入少说也有1000万元。”望着这长势良好、一望无际的杨树幼林,郑西高信心十足地说。
    公安县林业局局长邹先维把林权抵押贷款比做开启“绿色银行”的“钥匙”。2003年启动以来,全县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65亿元。公安县农村信用社主任张光文介绍说,截至2009年底,县信用联社已累计投放林权抵押贷款1145笔,为林农发放贷款2.52亿元,占县信用联社抵押贷款总额的17.34%,累计收息2630万元,实现了双赢。
    湖北省林业局局长王海涛说,林权抵押贷款是农村投融资体制的重要创新,它促进了林权流转,使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林业经营模式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实现。

    资金要素向林业集聚

    丰纯的花椒基地在宜都市的名声很响。基地并不大,只有425亩,但它却是林改后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生产的一个典型。
    他的基地位于五眼泉镇龙口子村的石羊山上。几年前,这里除了石头就是柴草,“农民连打柴都不上来。”丰纯说。
    2004年林改后,颇有经营头脑的丰纯承包了龙口子村104户农民的荒山经营权,投资60多万元,在山上开荒种植了2万株花椒树。2008年,他收获了28万多元。今年,预计可增产二到三成,纯利少说也有40万元。
    效益还远不止于此。丰纯成功种植2万株花椒树的示范效应,带动附近农民种植了7万多株花椒树。他正谋划着筹建冷库,注册产品商标。
    王海涛说,湖北集体林地1.19亿亩,占全省林地的90%以上。在林改中,除了对林地进行确权发证、规范林权流转外,全省还围绕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降低林业投资风险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目前,全省林改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各项配套改革正在逐步推开。
    如今,湖北社会资金要素加快向林业聚集,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武汉、咸宁等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各类主体投资林业的优惠政策,晨鸣纸业、咸宁巨宁、荆门宝源、石首吉象等一些相关企业纷纷投入巨资造林营林,打造“第一车间”。荆州、潜江、仙桃、天门等地创新承包经营、股份经营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也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林权融资中,全省通过林业办理贴息贷款18亿元,比林改前增加了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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