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措施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2010-03-12        来源:金融时报
     在山东保监局的大力支持和有效引导下,2009年山东省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不含青岛,下同)农业保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84亿元,同比增长23.09%。农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累计承保小麦、玉米、棉花和林木等种植业3466.17万亩,同比增加16.36%;承保能繁母猪等牲畜176.19万头,同比增加16.34%。同时,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累计为1030.86万户次农户提供了158.89亿元的保险保障金额,同比增长11.95%。另一方面,农业保险赔款支出3.4亿元,同比增长119.35%,惠及农户超过94万户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自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以来,山东保监局迅速行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一方面,山东保监局积极向省政府汇报农业保险的情况,配合省政府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积极研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费补贴、费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另一方面,山东保监局积极协助有关各方推动农业保险更好地发展,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风险保障。山东保监局积极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内控,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公司研究出台统一的承保、理赔流程和服务承诺,落实保监会要求的“五公开、三到户”,即监管政策、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公开和承保、定损、理赔到户。山东保监局以保护广大投保农户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继续加大对保险公司农险经营中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与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单位探索建立试点公司退出机制。
  据介绍,2009年为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山东保监局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
  一是为农业保险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配合省政府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中,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农业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和政策框架。
  二是通过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转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切实做到规范承保操作、改善理赔服务等。对潍坊、临沂、威海等地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规范性进行了现场检查,严肃查处并纠正了农险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督促公司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公司积极应对频发的局部自然灾害。印发了《关于做好旱灾理赔服务的通知》、《关于做好农业保险冻灾理赔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损工作,及时将赔款足额赔付到农户手中,支持农户恢复生产,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协调解决保险公司与部分投保农户之间的理赔纠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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