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建追究补偿机制 遏制海洋陆源污染
    2010-02-22    作者:涂洪长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为遏制日趋严峻的海洋陆源污染,拥有3700多公里海岸线的福建省拟从今年起逐步建立海洋污染溯源追究和补偿机制。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表示,随着福建沿海经济迅猛发展,近海海域环境遭到损害,主要表现为近岸海域污染日益严重,排海污染总量持续增大,海湾纳潮面积不断减小,海洋生物多样性降低,赤潮灾害危害加大等。为此,从今年起,福建省海洋管理部门将着重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初步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争取在全省沿海联合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调查登记;争取在罗源湾和泉州湾联合开展海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试点,努力实现海洋、环保两部门陆海环境监测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同时开展1至2次海陆环保联合执法,逐步建立案件查处交接机制;选择一两条江河流域开展上下游至入海口的全流域水环境监测、污染源跟踪、溯源追究和生态补偿工作试点,推动建立跨辖区、跨部门的污染监视监测和反应协调机制,落实环保“一岗双责”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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