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服务型政府”框架三年内建成
    2010-02-0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月3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专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详细方案。
  在“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新世纪战略定位下,深圳先行先试,积极推动大部制改革,并率先提出了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目标,“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正是其核心内容。
  根据公布的方案,“一级政府三级管理”中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岗位,涵义得到明确,进入改革程序的行政单位名单得以确定。
  深圳市进而明确,此番改革“制度先行”,具体工作将在三年内(2010年-2012年)分别实施。

  “官本位”变革在内部发酵

  按此详细方案的规定,行政执法类岗位的厘定,涉及的人员、部门最多。
  “主要是执行监管、处罚、稽查等职责的执法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处长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执法部门大致分为政策执行、一线执法两类。
  他介绍说,一线执法任务较重,而编制有限;如果深圳进一步实施“撤区”政策,一线执法任务将更加繁重,所以,一线执法部门的改革早已势在必行。
  深圳市委、市政府已确定,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约有6300人。如果加上已试点的公安系统公务员、监狱劳教警察,改革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人数将达24000多人,约占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35000人)的69%。
  以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被称为“执法员”,内设七个职级,即一至七级执法员。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执法员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待遇和晋升重点考虑的是其年资积累和工作业绩。
  “深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改革无疑是个亮点,借鉴意义重大。”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肖鸣政教授认为,从“服务型政府”的本义出发,行政执法早应该抛弃类似“我掌握着法律和执法权力,高高在上,要求你遵守法律”的“官本位”思想,而应该转变为“行政性服务”。而且,“既然是服务,打分评价、升迁变化的机制必然发生相应变化”。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改革力度不大,本次仅涉及深圳市气象局的两个处、16个人。此类岗位强调“专业”,即专业领域、专业水平、专门部门。
  “一般人认为公务员待遇丰厚,老有所养,但其实在特区深圳,这样的认识只能说是一种成见了”,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曹龙骐教授向本报记者介绍道,深圳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在深圳只是中等偏上;而且,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深圳公务员在医保、住房等方面的福利水平,并不像很多地方那样明显高于普通城市居民。
  所以,肖鸣政和曹龙骐都认为,服务型政府改革的效果是,公务员内部的自我冲击最先到来,也最直接,公务员的“官本位”思想将很快发生变化。

  “公务员也需要人才流转”

  两类岗位界定明确之后,深圳将全面启动套转行政执法类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的工作。对此,本报记者采访到的几名公务员看法不一,但对于摘掉“官帽”,“铁饭碗”变“瓷饭碗”,并没有过多的恐慌情绪,而是认为,公务员队伍也需要这样的流转机制,过去只能向上晋升的模式需要改变。
  “以前只能是从科员到副科长,再到科长,五年一次机会,多少有些死板,这可能也是很多同事辞职下海的原因。”深圳市宝安区松岗工商所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认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就“执法员”的工作前景举例说:“以一个22岁毕业的大学生为例,两年基层经验,25岁进机关,只要好好工作,用22年到25年的时间,就是在他40岁到50岁时,其薪酬待遇不会低于走官道的处级待遇。”
  曹龙骐认为,现有的公务员晋升途径存在明显的“天花板”问题。“很多单位都是几百人挤几个领导岗位,挤不到的人,工资、待遇就上不去。分类以后,晋升的预期和可能明显增加了。”
  遭遇“天花板”难题的还有上级政府部门。“有限的晋升机会和岗位无法满足上级政府选贤任能、培养人才的需要。”肖鸣政说。
  为了与分类管理改革相配套,深圳市将进一步深化已试点三年的“公务员聘任制”。在聘任制的前提下,选聘与协议工资相结合,这就为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提供了除晋升之外的又一种激励方式。
  而且,“与以往的公务员委任制相比,聘任制的退出机制更加灵活,因为养老、失业等保障制度正逐渐完善,并与整个社会接轨,使公务员流转期间的过渡更平滑了。”曹龙骐说,深圳的行政体制改革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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