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先租后买”引争议
    2010-01-21        来源:新华网
    记者昨天(20日)从深圳政府在线网站上了解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19日通过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已经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达到一定年限后,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北京的保障房政策会否以此做参考?北京市住保办有关负责人昨天对记者表示,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考虑,公租房和廉租房将继续执行单一出租管理。
  保障性住房应该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价出售产权、使其长期占有,还是仅提供房屋使用权?基于目前深圳住房保障对象多数愿买不愿租的实际情况,深圳市在“条例”修改过程中,建议将原稿中“出租为主,出售为辅”改为出租与出售并行。这一规定开创了保障性住房“由租转售”的先例。
  对此持反对意见的业内人士认为,保障性住房应坚持公益性质。鉴于目前大城市土地稀缺情况,要坚持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形式,不能销售出去,保证房屋产权永远属于政府,使这批住房能够循环利用。
  北京在去年推出的首批公租房是采取租用政策的。公共租赁房最长一租五年,但合同到期就需要重新申请、重新审核,如果租房人不再符合审核条件,就不能再租住公共租赁房,要么退出,要么按照市场标准缴纳租金。“北京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政策房不可能"既可租又可售"。”市住保办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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