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们至少多等待了十天的杭州房产新政终于出台。1月9日,杭州《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自住型普通住宅消费进行鼓励,同时,继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调没有改变。
3种情况购房可获补贴
《意见》规定,在杭州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享受房款总额1.3%购房补贴;因房屋拆迁(含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购房补贴。 上述住房消费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意见》规定,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和规模。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方针和“六房并举”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租赁房、危改房和人才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概念模糊或致变相操作
据悉,2008年10月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购房入户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仍将在2010年延续。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由杭州公积金中心给予公积金贷款利息30%的补贴,补贴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停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对于新政策,“住在杭州网”首席房产评论员丁建刚认为,这是一个高明的做法,虽然推迟出台,但是避免了与中央政策冲撞的被动。 与2008年10月杭州出台的“24条新政策”相比,新修改的政策主要是以购房贴补1.3%总房款的形式取代了原来的营业税、个条税、契税的财政补贴,操作更加简洁、方便。 新政策表明主基调还是要促进杭州房地产发展。但政策中有些概念还是很模糊,给变相操作带来了空间。丁建刚说,普通住宅140平方米概念仍以模糊的形式表达,可能会继续执行套内面积;改善型的第二套普通住宅仍按第一套执行,但没有明确改善型的第二套的界定标准。
“今年楼市关键看3月”
“新政保障自住和改善型需求,打击投机、投资需求,不折不扣地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鼓励自住与改善型住房需求的精神。”浙大房地产投资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表示,它严格界定了首套和二套住房的优惠区别,没有像原政策那样被投资者利用的优惠漏洞。 业内人士看来,新政为等待交易的买卖双方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丁建刚称:“对市场未来的走向影响不会太大。影响市场的最重要因素仍是中央的政策导向。” “今年的楼市走向关键看3月。”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企宣主管徐荷香表示,一季度是传统淡季,且处于新旧政策交替期,市场需要适应期,房产交易不会活跃。若3月的交易持续低迷,有可能动摇楼市信心,压迫房价,“不过,目前杭州楼市总体还是供小于求,政策对楼市还是扶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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