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江西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行动迅速,组织周密,不仅落实了“规定动作”,而且创新了“自选动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11月30日,全省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共计20606户,全部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共查出“小金库”969个,金额3.88亿元。 针对存在问题,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明确了两条政策:一是各单位历年滚存结余资金没有在经财政部门批准账户上反映,另开账户存储的资金,属于“小金库”性质,必须进行清理并如实上报。同时明确,这块资金不上缴财政,而是转入财政部门批准账户(原账户必须撤销),按规定报批后使用。二是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不认真和举报线索较具体的单位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在重点检查阶段查出部门或单位隐瞒不报的“小金库”资金,一律上缴同级财政,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在重点检查阶段,江西省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了1727名业务骨干组成了452个检查组,从7月16日至11月30日,对公安、教育、民政、卫生、交通、财政、审计等4422个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21.45%。重点检查发现“小金库”251个,金额8106.83万元,42人被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