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2009-12-18    作者:张海英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 意见》指出,今后将丰富金融市场主体,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一方面,不断提高黑龙江省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省内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积极鼓励和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在省内开办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形成主体丰富、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另一方面,组建省级金融控股公司,创建省地方金融资本运营平台;整合重组城市商业银行,组建龙江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发展地方期货经营机构;研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组建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意见》称,今后黑龙江将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大力培育企业上市资源,鼓励、推荐省内优质企业进入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争取每年新增上市公司3至5家。设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推动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和引导企业募集企业发展资金,力争使黑龙江省直接融资比重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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