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预算将安排重大隐患治理专项经费
    2009-10-14    作者:邵芳卿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在发生霞浦施工升降机事件和长乐酒吧火灾事件的福建省,一张笼罩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网,已经织成。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这是国内继重庆之后地方政府出台的类似规范性文件,标志着福建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完善。
  10月13日,CBN记者从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于10日向各设区市安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将严格宣传贯彻该规定列入议事日程,并要求根据《规定》在每年预算中安排相应的重大隐患治理专项经费。
  通知援引福建省分管副省长李川的批示称,该规定一经发出就必须进行广泛的宣传学习,让各级、各管理部门、各企业和企业内部的人员广为知晓,并按规定严格执行到位,依规办事。
  记者见到,李川未被援引的其余批示内容是:“现在最可怕的是有法有规不依,执法执规不严,形同儿戏,这个规定切不可落到这样的命运。”
  “从源头抓起,至关重要。”福建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林学侬指出,《规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并与2008年12月1日实施的后者相配套,并是对今年1月在福建省官员中引起强烈反响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进一步落实,意在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规定》主要起草人之一、该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戴洁表示,较之比较原则化的国家安监总局的有关部门规章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此次《规定》涉及面更广,涵盖安监系统在内的福建省49个部门和乡镇以上各级政府,更加细化,力度更大。
  林学侬认为,福建省事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仍呈此趋势,但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发生数多于去年,与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责任不到位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均有关。
  据透露,福建省安监局局长陈炎生上任伊始即推动《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此次的《规定》系其于7月份会上提议制定,后由于省政府和各部门均极其重视,短短两月即告出炉。
  林学侬表示,未来该局还将争取将该《规定》纳入各级政府官员政绩考核范畴。
  该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9月,福建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2846起,与去年同比减少14.8%,死亡2360人、受伤12125人,分别比去年减少11.5%和15%,经济损失12676万元,减少14.4%。
  该局认为,至9月,该省事故率已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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