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全称为“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瑞典银行经济学奖”。该奖项并不在诺贝尔遗嘱中提到的物理学、化学、生理学和医学、文学、和平等五大奖励领域之列,而是由瑞典银行在1968年增设并于次年首度颁发的。不过,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选标准与其它奖项是相同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可以颁发给单个人,也可以最多由3人分享,其主要目的是表彰有关人员在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新经济分析方法等领域所作的贡献。 今年的评选流程是这样的:2008年9月,诺贝尔经济学奖评奖委员会向提名人发送邀请函和提名表格,受到上述邀请的经济学家在获得提名权的同时,也获得了成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候选人的资格,但其中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提名自己; 2009年2月是提名者寄回提名表格的最后期限,随后,诺贝尔经济学奖评奖委员会将从被提名者当中选举出250至350名初选者,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但很长时间以来还包含了一些附属人员,这些人员拥有与5位委员一样的投票权; 2009年3月至5月,由相应领域专家对初选者进行评估,随后的6月至8月,诺贝尔经济学奖评奖委员会确定最终候选人并撰写候选人报告,最终候选人及其推荐信将于9月上报给瑞典皇家科学院; 2009年10月12日,瑞典皇家科学院从经济学奖评选委员会的候选人中选出本年度经济学奖最终得主,而包括经济学奖在内的各奖项颁奖典礼,将于诺贝尔诞辰日12月10日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目前,诺贝尔奖每项奖金为1000万瑞典克朗(约142万美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