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年前,经济形势急剧转化,政府迅速出台大规模刺激经济的政策。但很快人们就发现,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多数难被中小企业享有。结果,一年下来,出现了相当明显的国进民退现象。舆论纷纷呼吁政府采取措施扭转这种局面。因应这种呼声,国务院9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八大方面提出29条具体意见。 过去若干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过多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红头文件,事实却是,中小企业的困境始终没有得到纾缓,反有每况愈下之势。原因在于,在当下的政经环境中,中小企业面临着严重的制度制约。 因为政府在中国的经济秩序中具有决定性地位,所以,中小企业健全发展所面临的制度性制约也主要来自于政府。这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点是各级政府的所有制歧视。虽然改革开放已进行三十多年,国有企业数量已经大幅度减少,非国有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增长活动的主要主体,但各级政府在所有方面仍然会区别对待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而中小企业的主体正是非国有企业。 第二,中小企业面临着来自政府的规模歧视。中国存在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各级政府官员普遍地偏爱大企业,对应就是漠视乃至歧视中小企业。 如果说所有制歧视与意识形态有关的话,规模歧视则与各级政府官员的政绩观有关。在目前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指标是经济增长率,经济总量增长的速度。而目前的官员的实际任期又普遍较短,通常不过三年左右,因而官员的行为预期普遍较短,都希望在短时期内实现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在各种类型的企业中,大企业当然更有助于官员们实现这种政绩目标。 因此,在中国,各级各类官员普遍偏爱大企业。在招商引资中,各级政府会采取很多优惠政策吸引所谓的全球五百强,吸引大型跨国公司入驻本地。在对本地企业的管理中,政府也倾向于采取措施扶持大企业,大企业可以在市场准入、信贷、土地、劳工政策、环保政策等方面享受很多优惠。有若干企业做大做强,通常是官员们到处炫耀的重要政绩。政府如此照顾大企业,放眼全球几乎绝无仅有。 为政之道在于保持平衡。一个经济体在其自然演进过程中,当然会形成某些大企业。而且大企业也完全可能凭借其规模经济,具有较高效率,可能更有物质条件进行技术和组织创新,某些行业的大企业甚至可能具有政治、军事上的战略价值。大企业单凭其规模,就能够在市场中占有显著优势,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经常会处于劣势。 那么,政府作为市场秩序的监管者,作为公共秩序的维护者,理应采取一些措施,扶持中小企业,使双方在市场上处于平衡状态。这样的平衡应当最有利于市场秩序的健全发育,并使这个市场秩序能与一个好社会的根本价值兼容。抑强扶弱,乃是政府的当然职责,这职责既体现于社会领域,也应当体现于经济领域。 各级政府普遍采取扶强抑弱的策略,主要是因为官员们的观念中有一种“总量谬误”。掌握着影响经济过程之巨大权力的官员们,主要关心的是经济总量增长,对经济结构则漠然置之。哪怕经济结构已经十分扭曲,只要能实现总量增长,官员们就不惜沿用导致结构失衡的政策体系。如此一来,中小企业本来已在市场上面临大企业的挤压,政策又给中小企业施加诸多限制,中小企业难免深陷困境。 要打破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制度约束,让政府鼓励中小企业发布的文件真正造就出中小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需要政府官员进行一场观念革命:在对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对企业进行监管的时候,要从关注总量转向关注结构。具体说来,整个经济政策体系应当从增长导向转向就业导向和均富导向———
这两者其实是一体之两面。这一点,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尤为重要。中小企业承担着75%以上的城镇就业,而维持及增加就业本来就应当是宏观稳定政策追求的最重要目标。 一个明智的政府通常会采取抑制大企业、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如果说这样的政策可能产生负面效果,那政府最起码不应当采取优惠大企业的政策,让中小企业可以平等与大企业竞争,从而确保就业稳定与财富在人群中相对均平的分配。大企业与强政府的结合,必将产生最坏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