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荒的本质其实是权利荒
    2009-09-23    岳振    来源:红网

  沿海地区的“用工荒”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有的地区甚至公布了具体的数据,据媒体的公开报道,浙江省人力资源市场7月的供求报告显示,企业总需求人数60.3万人,求职总人数35.4万人,用工缺口达25万人。深圳市早在4月起就从年初的岗位缺口转为用工缺口,当时用工缺口2.3万人,到6月用工缺口超过6万人。
  与生硬的数据相比,尴尬的现实更加令人叹息。据新华社报道,“开胸验肺”的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于16日证实,他已获61.5万元赔偿。张海超面对记者,说了一句令人感动的话:“我很幸运被关注,但也更希望有关部门更多地关注和重视生活在社会各个角落的农民工群体。”
  张海超的职业病一定不是个例,但是张海超获得61.5万元赔偿或许就只是一个个例。尽管他的几位工友同时获得赔偿,但是这些都是在之前张海超“开胸验肺”而引起的强大舆论和法制压力带来的结果,很难说其他更多的职业病患者能够享受到如此“甘霖”。因此,正如张海超所说,“有关部门”需要积极行动起来。
  那么,“有关部门”不积极行动或者说不作为的后果将会是什么?很明显,农民工基本的生命权会受到威胁。如果生命都受到威胁了,其他的一切还有意义吗?从张海超身上,我们已经看到了农民工权益的被轻视或者说“被无视”,而当他们为自己的权益奔走呼号时,又遭遇重重关卡。在无法获得公权力的支持和保护时,农民工如何能安心地为企业的订单服务?
  张海超为无法招到工人的企业和工场主上了一课,也给“有关部门”上了一课。市场经济没有提倡以损害工人权益作为换取酬劳的不公平交易,这是一个基本常识,既然是公平交易,那么就应该把农民工的各种保障等列入服务协议。当今,劳动力本来就应该是一个综合概念,而不单单是指体力,如果“有关部门”以及企业等没有这样的意识,那么“民工荒”将会成为一个久治不愈的社会痼疾。
  以前有人把“民工荒”的根源归结于农民工没有“一技之长”,也就是说“民工荒”成了“技工荒”,一些“有关部门”和很多企业面对媒体,也在渲染这种“技工荒”的论调,不无责备之意。笔者以为,在很大程度上来看,“技工荒”只是企业裁员的一个借口,是企业推卸责任的一种“技术性”说词。
  所以,还是权益保障的问题,企业要想想,你是怎么对待农民工的?“有关部门”更得想想,农民工到了你的地盘,你提供了哪些值得信任的服务?张海超的事情,如果“有关部门”和企业都能够及时正视,事情可能没那么严重。但是可悲的是,在张海超事件链条上的一些有责任感的机构,事后却遭受到极其不公平的对待,这样的做法,如何能让农民工建立起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任?
  因此,笔者更愿意把“民工荒”看成是一种“权利荒”。在没有权利保障的用工环境里,在没有一个值得信任的用工机制,一旦出问题,农民工的维权成本便高得离谱。因此,要解决“民工荒”问题,当务之急,是把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纳入正常的保障渠道,把一个值得信任的维权机制建立起来,让农民工心里“有底”。如果仍旧忽略农民工权利,使农民工就业市场长期沉侵在“权利荒”的尴尬境地,那么“民工荒”就是一个永远无解的是市场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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