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境外人员在苏州市的就业管理,依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全省于9月至11月开展《外国人就业证》年检及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备案执行情况检查专项工作。苏州各用人单位专办员在9月21日——10月16日将《外国人就业证》年检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市(区)入境就业经办机构。 年检对象为来苏州市就业的外国人及相关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对象为来苏州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及相关用人单位。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为入境就业人员办理了就业登记备案和《就业证》;是否按规定为就业证到期和终止聘雇关系的入境就业人员办理了延期或注销就业证手续;就业证有无伪造、涂改、冒用、转让等情况;入境就业人员所任职务和就业单位有无擅自变动情况;入境就业人员有无从事非本单位岗位工作情况。 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以往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于2009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重点抽查擅自聘雇境外人员及聘雇境外人员数量较多、聘用行为欠规范的单位。对用人单位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补办,并视情节轻重,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或《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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