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保荐人制度,是指一种企业上市制度,目前采用保荐人制度最典型的主要有英国和香港地区。保荐人(Sponsor)一词是从香港证券市场传入内地的舶来品,其作用实质上类似于我国现有的上市推荐人,但与上市推荐人又有所不同。从职责上来讲,保荐人应承担的职责要远重于上市推荐人。保荐人要对企业进行上市前的实质性审查和上市后的持续辅导,使之符合创业板市场上市规则的要求,保荐人在其中承担着完全的保荐责任。本文通过考察英国AIM的“终身”保荐人制度,以期对我国顺利推行保荐人制度能够有所启迪。
一、英国AIM终身保荐人制度产生的背景
国外的一项研究显示,英国另项投资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缩写AIM)的股票交易频率较低,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存在流动性风险是该市场的显著特点。与金融时报指数FTSE-ALL和小盘股指数Small Cap
Index相比,AIM指数的波动性最大,标准离差达到0.32远远超过前两者0.20?0.11%的幅度。但AIM的投资收益率要高于主板市场,两者的平均值分别为0.03%
和0.01略逊于小盘股市场的0.04%。AIM的这种独特性在指数收益的相关系数矩阵测试中再次得到证明。它与主板市场金融时报指数FTSE-ALL和小盘股指数Small
Cap Index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9
和0.33,而后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则达到了0.56。这表明AIM的市场表现与主板市场有一定程度的脱节,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高风险市场。
由于技术手段和成本的原因,创业板市场与生俱来的高风险不可能由投资者自己去规避和控制。而且,至今似乎尚无证据表明,市场能够依靠上市公司内部完全主动的自律行为来降低市场风险。这副重担很自然地落在了作为第三方市场参与者的中介机构和市场监管者的肩上。这是保荐人制度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市场监管者通过与中介机构的分工合作,共同来防范和化解市场运行的潜在风险。至于这种行为的动机,中介机构有利益驱动的原因,监管者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保荐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一方面通过严格监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促使上市公司更加充分地披露信息,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运作的透明度,有效防范因上市公司自身原因而转嫁给投资者的风险;另一方面,经纪商的职能便利了公司股票的买卖,可以大大缓解因上市公司流通盘较小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在英国AIM,保荐人和经纪商珠联璧合,犹如创业板市场的两根“擎天柱”,为投资者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空,促进了创业板市场的规范、稳健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保荐人制度的产生首先是创业板市场规范、稳健发展的内在要求。
但是,不能忽略市场监管者的主观意愿和判断能力对市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它可能会是对市场的制度建设更能起到决定性影响的一个因素。英国政府在考虑本国市场的运行现状后,明确提出了维护市场信心的监管主旋律,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列在监管原则的首位。并且认为设立AIM持续基础(即终身)的保荐人制度,是防范和化解市场运行风险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这是保荐人制度产生的又一个原因。然而同样是创业板市场,Nasdaq却没有实行保荐人制度。不能否认的是,监管者对市场环境作出的不同判断,导致国家间市场制度安排产生了这种差异。
最后,保荐人制度的建立有赖于中介市场的发育程度。英国数百年的社会化专业分工历史,造就了一大批纪律严明、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为实施保荐人制度提供了人员和素质保障。这是AIM市场拥有庞大的保荐人队伍,而且涉及领域非常广泛(如法律、金融、会计等)的重要原因。
二、持续聘任保荐人是企业上市的先决条件
伦敦证券交易所接受企业的上市申请后,主要考虑的方面是发行人能否遵守市场规则,投资者能否自由地买卖交易。为此,AIM设立了两个重要的市场角色:保荐人和经纪商。所有寻求AIM上市的企业必须首先聘请保荐人和经纪商各一名。保荐人主要就上市规则向发行人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经纪商的职责是专注于提供和支持企业股票的交易便利。保荐人和经纪商的职责可以由同一家公司兼任。聘请保荐人是AIM上市审核标准的先决条件之一,
任何企业概莫能外。
英国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一向以严格著称。监管机构监管的首要目标是维持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针对创业板市场普遍存在的高收益与高风险共生的特征,监管机构要求对AIM上市企业必须实行终身保荐人制度。终身保荐人制度是指上市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聘请一名符合法定资格的公司作为其保荐人,以保证企业持续地遵守市场规则,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保荐人的任期以上市企业的存续时间为基础,企业上市一天,保荐人就要伴随左右一日。如果保荐人因辞职或被解雇而导致缺位,被保荐企业的股票交易将被立即停止,直至新的保荐人到任正式履行职责,才可继续进行交易。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仍然没有新的保荐人弥补空缺,那么被保荐企业的股票将被从市场中摘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