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应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2009-09-21        来源:证券时报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针对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实际和创业企业的特点,强化了创业板市场的规范运作、风险揭示和优胜劣汰机制,在信息披露制度上做出了针对性的安排和创新。而投资者最需要了解的应该是创业板信息披露制度有哪些特点,以及如何去关注和有效利用有关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

  善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与主板不同的是,创业板市场重点强调网上信息披露。创业板市场所有的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全文都只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公司网站。证监会指定报刊只刊登定期报告(季报、中报、年报)的摘要。因此,原来习惯于通过阅读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来了解有关信息的投资者,需要及时调整和适应,充分利用好互联网这一便捷、迅速的渠道。虽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行情软件等了解上市公司的有关公告,但从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等角度综合考量,从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阅读有关公告原文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目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要查询或了解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公告,一个途径是登录该网站,另一个途径就是登陆上市公司本身的网站。而在各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将只能看到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摘要。

  同时,建议投资者多关注上市公司本身的网站,该网站除刊登有关公司公告外,还设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专栏。投资者可通过该专栏与上市公司进行联系和沟通,以增进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此外,深交所网站(www.szse.cn)设置了专门的子网页“创业板”,投资者也可以登录此网页查询创业板相关信息、规则和动态等,也可以通过有关栏目学习掌握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则,了解投资风险。

  积极关注和参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

  为增加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情况。

  上市公司应事先以公告的形式就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召开时间、方式等内容向投资者予以说明。年度报告说明会的文字资料应登载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年度报告说明会是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状况的重要途径,是直接与公司高管面对面交流的难得机会,投资者可多加关注,积极参与。

  需重点关注的信息披露内容

  定期报告(包括季报、中报和年报):定期报告是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最佳资料和最完整的文本,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并注意加以比较和分析。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管、股份变动公告:与中小板一样,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每达到总股本1%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做出公告。上市公司高管的股份变动情况交易所也会随时披露(详见深交所网站:www.szse.cn)。股份变动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对公司前景的态度,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仔细分析。

  交易和重大事项公告:由于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相对较小,一些按照主板规则还达不到披露标准的交易(如关联交易金额达到1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及重大事项(如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达到100万元),按照创业板相关规则就要求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上市公司网站披露。

  特别关注具有创业板“特色”的信息披露内容

  技术风险的披露:创业板公司往往对核心技术、核心人员依赖程度较高,所面临的技术风险也较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及时披露有关核心技术(如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及核心人员(如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等的重大变化,除非有关核心技术的披露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可以申请豁免。对此,投资者应予重点关注,以便及时把握公司技术风险的变化情况,规避风险,审慎投资。

  业绩快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往往是公司经营业绩数据。投资者除了通过阅读年报、中报以及季报外,还可以通过业绩预告,特别是业绩快报提前了解业绩概况,了解有关业绩信息。创业板上市公司如果在2月底前不能披露年报的,或者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3月或4月的,公司须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简单地说,投资者在2月底前就可了解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临时报告: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投资者需要特别留意。提请投资者注意的还有临时停牌公司的临时报告,它可以在一天的交易开始前或交易时间段进行发布,如果一只股票盘中停牌,投资者需要了解有关情况,就需及时上网查一查公司相关公告,了解原因。

  保荐机构报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持续督导期内的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披露保荐机构的有关跟踪报告。这些跟踪报告都是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现场检查后所发表的关于上市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的独立意见,值得投资者关注,以借助第三方的慧眼,充分了解您所投资的股票。

  首日风险提示和澄清公告:上市首日,创业板上市公司会针对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公共传媒(包括报纸、网站、股票论坛等)有关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刊登风险提示公告。此外,上市首日如果公共传媒传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股票会临时停牌,有关公司会实时发布澄清公告。特别提醒投资者,在新股上市首日,一定要特别关注有关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和澄清公告,不要轻信各类市场传言,盲目跟风炒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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