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公布《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这标志着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正式启动。作为九个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省市之一,北京市是全国最早实行这一政策的地区。
《细则》规定,回收单位在上门回收废旧家电时,就将折价以现金的方式付给消费者。而消费者拿到以旧换新凭证后,到卖场购买家电时,可直接抵扣价格,获得国家给与的10%补贴,获得“双补贴”。并且,消费者还可享受商家给与的各种促销优惠措施。
《细则》对废旧家电的折价标准规定,彩电为20元到90元(17寸以下的CRT电视机折价为20元),洗衣机一律85元,台式机为60元,笔记本电脑为20元,空调为60元到300元(300元为柜机),显示器15元到40元(14英寸以上液晶显示器为15元)。(经济参考网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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