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2009-08-12    吴冰 贺林平    来源:人民日报

    当前,国家正大力推进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而在广东省东莞市,由于先行实施医保城乡统筹,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全市“统一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调剂适用、统一管理服务”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连续8年年均24.8%的高速增长,如今全市参保人数已达513万人,实现了户籍人口100%参保,近70%外来常住人口“病有所医”。
  群众医疗负担的大幅减轻,为东莞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提供了后劲。来自江西省九江市的新莞人朱丽华,从东莞清溪医院高高兴兴地出院了,9960元左右的住院医疗费用,她个人仅支付了941元,社保支付9019元,实际报销比例高达90.5%。“省下的钱,可以换换家里的电器了。”像朱丽华一样,东莞初步构建起的“保障广泛、覆盖全面、水平适度”的医疗保险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实惠。
  一种制度覆盖所有人群,体现了社保公平性。在东莞近700万常住人口中,本地户籍人口171.26万人,外来务工人员523.46万人。为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保障,2000年以来,东莞以建设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医保体系为着力点,通过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和城市居民在保障水平上的公平一致;并破除身份壁垒,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并最终实现了城镇职工、外来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并轨发展。
  在东莞,几乎人人都在享受着较低缴费、较高保障的医疗待遇,这归功于该市在全民医保基础上,不断提高医保水平的努力。东莞规定,住院和门诊医保参保费分别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和1%计征,同时,针对户籍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性差和外来工收入相对低的实际,采取医保费财政适当补贴的政策,由市、镇街两级财政出资,补贴企业职工门诊参保费20%、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参保费各50%等。从2000年启动改革直到今年,在全市医保缴费费率维持不变的基础上,参保人各项待遇已作了9次调整,使群众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5%(退休人员10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达到10万元,门诊报销比例达到60%,特定门诊则提高到75%,大大提高了医保可及性。
  东莞不断丰富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保从重点保障大病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2008年,通过门诊医保改革,促进了一批“政府办、政府管”的公益性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全面提升了23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26个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准。群众“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并实现就医现场结算,基本解决了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现实问题。

  相关稿件
· 金融危机冲击第三产业 东莞经济谋转型之变 2009-06-25
· 淘宝“东莞制造”升级网货 2009-06-22
· 首届外博会昨在东莞召开 2009-06-18
· 东莞松山湖进京引资超85亿元 2009-05-15
· 东莞香港合作帮扶:助莞港资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200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