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完成投资468亿元。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对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期,武汉“六连号”事件、北京大量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等新闻,引发了社会上对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广泛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晰珉认为,经济适用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别是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适度发展经济适用房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条件地支持居民拥有住房,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经济适用房在审核、分配、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侯晰珉认为,经济适用房制度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加强准入和监督管理。各地应当不断健全供应对象的准入审核工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核程序,严格建设标准和上市交易管理规定,强化违规处罚力度。同时应当严厉查处骗购经济适用房,以及管理人员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的行为。 据记者了解,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指导各地科学确定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准确把握低收入群众生活和住房困难的程度,建立部门联动的审核机制,完善准入、退出制度。确保经济适用房优先用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分配公正、公平、公开。 去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出现波动的背景下,一些城市减少了经济适用房供应量,长沙、常州、大连等城市采取了货币补贴的供应方式,淮安等城市明确政府和购房对象的产权比例、实行租售并举等。侯晰珉告诉记者,当前有关部门鼓励各地根据国家总体政策、当地住房状况等,因地制宜地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供应对象和管理方式。这些城市的举措都是有益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