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业新政3年补贴10万
    2009-08-05        来源:国际金融报

    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圳市日前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引导、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创业失败者也可获得一定的保障。
  据悉,这是深圳市第一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综合性、系统性、纲领性文件。创业新政策构建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首次增加了资金资助、创业补贴、以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等多项鼓励措施,特别强化了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如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记者了解到,创业新政策还为创业者提供了创业者场租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补助等多项支持。创业人员创办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其带动就业和纳税情况,3年内每年给予8000元限额的扶持。
  此外,深圳市登记失业人员、随军家属、残疾人等首次自主创业,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者每创造一个岗位吸纳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符合条件的创业者3年内获得的各项补贴、资助累计可达10万元。
  同时,创业新政策还首次对创业失败者提供保障,可获得一年的创业失败社保补贴。接下来深圳市还将出台《深圳市创业失败保障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对创业者提供更加具体的扶持。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2005年以来,深圳已有2200多人创业成功,带动了8600多人就业。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市已发放小额贷款1700多万元,用于扶持700多名创业者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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